Last updated: 2026-09-13
長者醫療券計劃專頁列明,合資格長者每年可獲 2,000 元醫療券,累積上限為 8,000 元。 資格由年滿 65 歲嘅年度起計,並須符合有效身份證明及逗留資格條件;首次使用時由已登記服務提供者開設戶口。獎賞先導計劃另已延長至 2028 年底:每年度以醫療券支付指定基層醫療服務累計達 1,000 元,可獲 500 元獎賞。獎賞延期與每年醫療券金額係兩項安排。《2026-27 財政預算案》第 248 段講嘅係獎賞延期;本文冇就尚未公布嘅政策作任何預測。
長者醫療券係咩嚟?點運作?
長者醫療券係政府存入合資格長者一個個人戶口嘅金額,用嚟畀私營基層醫療服務嘅費用,唔係現金。 計劃透過醫健通(資助)系統發放及扣除金額。
計劃網頁「合資格長者及每年醫療券金額」頁寫明領取資格:
年滿65歲並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或入境事務處發出的《豁免登記證明書》的長者,即符合資格領取及使用醫療券支付私營基層醫療服務的費用,但若該長者是憑藉其已獲入境或逗留准許而獲簽發香港身份證,而該准許已經逾期或不再有效則除外。
行政上點運作? 同頁寫明:
現時,每名合資格長者每年可獲發的醫療券金額為 2,000元,而醫療券累積金額上限為 8,000元。長者自符合長者醫療券計劃資格的年度起,他們於當年度可獲發的醫療券金額會於1月1日自動存入他們的醫療券戶口。
一句講晒,資格按年滿 65 歲嘅年度計算,唔需要等生日當日;有效身份證明及逗留資格條件仍然適用。使用者常見問題第 9 題以十月滿 65 歲嘅長者為例,說明同年 1 月 1 日已可獲發及使用醫療券。
符合資格年度與首次開戶係兩個步驟。 每年金額按資格年度計;「開設戶口及使用醫療券」頁說明首次使用時嘅程序:
醫療券以電子方式透過醫健通(資助)系統發放和使用,而不會另行以紙張形式派發。長者無須預先進行登記或領取醫療券。已登記參加計劃的醫療服務提供者(下稱「已登記醫療服務提供者」)會在合資格長者首次使用醫療券時為其開設個人的醫療券戶口。
同一頁「出示有效的香港身份證」嗰一步再寫明:
若是首次使用醫療券,已登記醫療服務提供者會免費為長者開設個人的醫療券戶口。根據長者合資格使用醫療券的年份,相應的醫療券金額會存入其戶口內。
用嘅時候要親身。 計劃網頁首頁彈出視窗寫明:「合資格長者必須親身接受醫療服務提供者所提供的醫療服務後,方可使用醫療券支付其提供的醫療服務。」「開設戶口及使用醫療券」頁亦寫明:「長者須親身接受醫療服務後才可使用醫療券。」同頁再寫明:
向已登記醫療服務提供者出示有效的香港身份證或《豁免登記證明書》,並示意使用醫療券。請注意,若長者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將不能使用醫療券。
長者使用醫療券須提供其可收取電話短訊的流動電話號碼。如有需要,長者可選擇提供其家人/照顧者的流動電話號碼替代。使用醫療券的金額會以電話短訊即時發送至長者所提供的流動電話號碼。
⚠️ 醫療券唔可以套現。 「使用醫療券的規限」頁寫明:「醫療券不能提前發放,亦不可兌換現金。」
咩人最需要知: 今年啱啱夠 65 歲、或者幫父母睇住戶口餘額嘅人。
累積上限 8,000 元係點計?
唔係「兩年就過期」,係「每年 1 月 1 日埋單計總數,唔可以超過上限」。 「合資格長者及每年醫療券金額」頁緊接金額嗰段之後,就係呢個限制條款:
尚未使用的醫療券金額均可在隨後年份繼續使用,未使用的醫療券保留年期不限,但於每年1月1日每名合資格長者戶口內所累積的總額(即該年1月1日獲發的醫療券金額加上往年尚未使用的醫療券金額總和)不得超過當時的醫療券累積金額上限。
⚠️ 「保留年期不限」同「累積總額有上限」係兩件事,要一齊睇。 未用嘅券唔會因為過咗一年就作廢;但 1 月 1 日嗰一刻,舊餘額加新一年 2,000 元,加埋唔可以高過當時嘅上限。
「使用醫療券的規限」頁用另一句寫同一件事,並印出上限嘅生效日:
尚未使用的醫療券金額可保留和累積使用,可保留的年期不限,但每名合資格長者尚未使用的醫療券累積金額總和(不得超過上限*)。
(*自2019年6月26日起,醫療券累積金額上限為8,000元。)
由 250 元加到 2,000 元:呢個數係點行到今日?
計劃由 2009 年每年 250 元開始,其後提高金額及放寬年齡資格。 該頁引言寫明「合資格長者每年可獲發的醫療券金額及可累積的金額上限分列如下:」,下表逐行照錄:
| 年度 | 每年的醫療券金額 | 醫療券的累積金額上限 |
|---|---|---|
| 2009 | 250元 | - |
| 2010 | 250元 | - |
| 2011 | 250元 | - |
| 2012 | 500元 | - |
| 2013 | 1,000元 | - |
| 2014 | 2,000元 註(一) | 3,000元(2014年1月1日至6月6日)/4,000元(自2014年6月7日起) |
| 2015 | 2,000元 | 4,000元 |
| 2016 | 2,000元 | 4,000元 |
| 2017 | 2,000元 註(二) | 4,000元 |
| 2018 | 3,000元 註(三) | 4,000元(2018年1月1日至6月7日)/5,000元(自2018年6月8日起) |
| 2019 | 3,000元 註(三) | 5,000元(2019年1月1日至6月25日)/8,000元(自2019年6月26日起) |
| 2020起 | 2,000元 | 8,000元 |
該頁附註三條,原文如下:
註:
(一) 在2014年,1,000元的醫療券金額已於1月1日存入每名合資格長者的醫療券戶口,額外增加的1,000元醫療券金額則於6月7日存入他們的戶口。
(二) 在2017年年滿65歲至69歲的長者,2,000元的醫療券金額自2017年7月1日起存入他們的醫療券戶口。
(三) 在2018及2019年,每年2,000元的醫療券金額已於1月1日存入每名合資格長者的醫療券戶口,屬一次性質的額外1,000元醫療券金額則分別於2018年6月8日及2019年6月26日存入他們的戶口。
恆常金額同一次性發放要分開。 表內 2018 及 2019 年各為 3,000 元,當中 1,000 元屬一次性額外金額;恆常每年 2,000 元由 2014 年提高後維持,2020 年起表列年度發放額亦為 2,000 元。
65 歲呢條線幾時劃? 計劃「發展里程」頁 2017 年 6 月 15 日條目寫明:
由2017年7月1日起,計劃的受惠長者合資格年齡將由現時70歲降低至65歲。在2017年內年滿65歲至69歲並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或由入境事務處發出的豁免登記證明書的長者,可自2017年7月1日起使用醫療券支付由參與計劃的醫療服務提供者提供的基層醫療服務費用。
咩人最需要知: 想知「究竟有冇加過」嘅人,同埋要引用呢段歷史嘅人。
醫療券可以用喺乜?唔可以用喺乜?
「使用醫療券的規限」頁分兩欄印出來。可以用嘅一欄,原文:
在香港註冊並已登記參加計劃的西醫、中醫、牙醫、脊醫、註冊護士和登記護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放射技師、醫務化驗師(輔助醫療業人員及化驗服務須按現行的轉介安排)、註冊名冊第I部分註冊的視光師,以及已登記參加計劃並註冊於政府認可醫療專業註冊計劃認可的相關醫療專業團體的聽力學家、營養師、臨床心理學家和言語治療師所提供的服務;
地區康健中心及地區康健站的服務;
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指定門診/指定的健康服務中心的醫療護理服務(詳情);
該欄之後逐間點名大灣區試點醫療機構,最後一行為「北京大學深圳醫院指定科室提供的門診醫療護理服務(詳情)。」,並附「(包括預防性、治療性及復康性的醫療服務)」。
唔可以用嘅一欄,原文全錄:
僱用員工或純粹購買物品,如藥物、眼鏡、海味、個人護理用品、食品或其他醫療用品;
獲政府資助的公共醫療服務(除特別註明外),包括醫院管理局向私營醫療界別購買的公共資助醫療服務(例如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
住院服務、預先繳費的醫療服務及日間手術程序,例如白內障手術或內窺鏡檢查服務;及
支付尚未登記參加計劃的服務提供者的醫療服務費用。
⚠️ 「單純買眼鏡」同「睇視光師」係兩件事。 眼鏡本身列喺唔可以用嗰一欄;視光師提供嘅服務則可以用,但可用於視光服務嘅醫療券金額另設上限,見下段。
睇視光師嗰 2,000 元上限,兩年係點計?
可用於視光服務嘅醫療券金額,每兩年設 2,000 元上限。 「使用醫療券的規限」頁原文:
為鼓勵長者將醫療券用於不同基層醫療服務,可用於視光服務的醫療券金額已由2019年6月26日起設每兩年2,000元的上限。在2019年已經符合資格使用醫療券(即於1954年或以前出生)的長者,第一個周期由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12月31日(即第一個周期不足兩年,使用上限依然設為2,000元);而第二個周期由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餘此類推。1955年或之後出生的人士,有關的周期會在其符合資格使用醫療券該年的1月1日起開始計算。
換言之,「兩年」唔係由你上次睇視光師嗰日起計嘅兩年,而係按出生年份定落嚟嘅固定周期:1954 年或以前出生嘅,第一個周期由 2019 年 6 月 26 日計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該頁寫明不足兩年,上限一樣係 2,000 元),第二個周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如此類推;1955 年或之後出生嘅,周期由佢符合資格嗰年嘅 1 月 1 日起計。
除此之外,單次使用冇上限,但唔可以多過服務費本身。 同頁原文:
除上述規定外,每次使用的醫療券金額不設上限,但醫療券使用者在使用醫療券支付已接受的醫療服務的費用時,所使用的醫療券總額不得超出該項醫療服務所涉及的費用。
咩人最需要知: 打算配眼鏡或者驗眼嘅長者同家人。
同配偶共用醫療券,實際點做?
兩名符合上述年度及身份資格、有配偶關係嘅長者,可以喺雙方同意下連結戶口,一方餘額用完就可以用另一方嘅。 「配偶共用醫療券」頁原文:
長者醫療券計劃現容許兩名合資格註1及有配偶關係註2的長者,在雙方同意下並完成連結其醫療券戶口程序後可共用對方的醫療券。你們無需預先申請,並只需登記一次,將雙方戶口連結後,當你們其中一方的醫療券戶口內的餘額耗盡,即可以使用你配偶戶口內的醫療券餘額。
共用餘額唔等於共用視光服務配額。 使用者常見問題第 30 至 31 題說明,兩年期視光服務配額屬個人,不能與配偶合併或共用;即使用配偶嘅醫療券餘額支付,亦須受自己嘅剩餘視光配額限制。第 19 題另說明,未用嘅視光配額到兩年期結束會失效,唔會結轉下一期;呢點與一般醫療券餘額可累積(受上限規限)不同。
「配偶關係」有明確定義。 同頁註2 原文:
就長者醫療券計劃而言,兩名醫療券使用者如經香港法律所認可的一夫一妻制婚姻締結為夫妻,則屬於配偶關係。「一夫一妻制婚姻」指下列婚姻:
如屬在香港締結的婚姻,指—
按照《婚姻條例》(香港法例第181章)的規定舉行婚禮或締結的婚姻;
藉《婚姻制度改革條例》(香港法例第178章)第8條獲得認可並根據該條例第IV部登記的新式婚姻;或
如屬在香港以外地方締結的婚姻,則指按照舉行婚禮的地方當時施行的法律舉行婚禮或締結的婚姻,且該婚姻獲該法律承認為不容他人介入的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
點樣連結?要帶咩? 同頁原文:
你和配偶無需預先申請連結戶口。當你或你的配偶其中一人需要使用醫療券支付醫療服務時,你們只需一同親身註5到訪醫療服務提供者的執業地點,並要求連結雙方的醫療券戶口一次,之後雙方的醫療券戶口會即時在系統上連結。
在要求連結戶口時,你和配偶均須向醫療服務提供者出示有效的香港身份證或《豁免登記證明書》、聲明配偶關係並申明同意共用醫療券,醫療服務提供者便會協助在系統上連結你們的醫療券戶口。(長者與配偶連結戶口時,無需出示配偶關係證明文件。政府在有需要時會直接要求長者提供有關證明文件查核。)
戶口連結後,當你們其中一人的醫療券餘額已耗盡,你即可以使用你配偶戶口內的醫療券餘額。每次使用配偶的醫療券時,你必須向醫療服務提供者出示你配偶最新的香港身份證(或豁免登記證明書(如適用))的副本以作核對。
如果一方去唔到? 同頁寫明有書面途徑:
如你的配偶因特殊情況,例如身體/行動不便、長期卧床等,而無法親身前往醫療服務提供者執業地點辦理連結醫療券戶口,你和配偶可於醫療券計劃網頁www.hcv.gov.hk下載並填寫一份「擁有配偶關係的醫療券使用者共用醫療券同意書」(共用同意書),以聲明配偶關係並申明雙方同意共用醫療券。你可於接受醫療服務時,帶同由雙方填妥並簽署的「共用同意書」,以及未能出席一方的香港身份證(或豁免登記證明書(如適用))的副本到訪醫療服務提供者的執業地點,以便連結戶口。戶口成功連結的通知會以電話短訊形式發送到雙方在「共用同意書」內提供的流動電話號碼。
⚠️ 配偶離世之後,餘額唔會轉。 同頁原文:「當配偶離世,其戶口內的醫療券餘額並不會轉移至在世長者的醫療券戶口。」同頁亦寫明衞生署設有監察及審核機制,並寫明:「任何人士如作出虛假配偶關係聲明,或利用已離世長者的身份證明文件使用其戶口餘下醫療券,一經發現,署方會嚴肅跟進並轉交執法機構調查。有關行為可能構成詐騙等刑事罪行,涉事者須負上刑事責任,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
幾時開始有呢個安排? 計劃「發展里程」頁 2023 年 7 月 24 日條目寫明長者「將可於2023年7月28日起」共用。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 2026 年 5 月 6 日就黃錦輝議員提問嘅書面答覆,則寫「政府在二○二三年七月容許配偶共用醫療券」。
用嘅人有幾多? 同一份 2026 年 5 月 6 日書面答覆寫明:
截至二○二五年十二月底,已有超過17萬8千對長者配偶(即約35萬6千名長者)已登記連結醫療券戶口,期間共用醫療券的交易宗數超過67萬宗,涉及申領金額約4億1千萬元。
同一份答覆亦寫明監察結果:截至二○二五年十二月底,衞生署「共發現約383宗懷疑使用已故伴侶醫療券而需進一步跟進的個案,涉及524宗交易,佔連結戶口的總交易宗數約0.08%」;其中 351 宗已轉介警方,其餘「32宗個案尚在衞生署初步調查和核實當中」。同一段接住寫明實際結果:「同期,衞生署錄得一宗成功檢控的個案,涉及一名醫療券使用者因使用其已故配偶醫療券被控欺詐,並判處罰款及緩刑監禁。」另外,「截至二○二六年四月底,衞生署發現有31宗個案的相關服務提供者違反計劃協議內有關容許配偶共用醫療券安排的條款和條件」。
咩人最需要知: 兩公婆一個用得多、一個用得少嘅家庭。
「獎賞先導計劃」幾時完?
計劃專頁、使用者常見問題第 39 題及《2026-27 財政預算案》第 248 段均公布,獎賞計劃延長至 2028 年底。 計劃專頁列明目標係鼓勵合資格長者使用預防護理及慢性疾病管理等特定基層醫療服務。
長者在同一年度累計使用至少1,000元醫療券於特定基層醫療服務,醫健通(資助)系統即會自動發放500元獎賞至其醫療券戶口。
長者醫療券獎賞先導計劃(「獎賞先導計劃」)由2023年推出,起初為期三年,2026年2月宣佈延長兩年至2028年12月31日止,長者每年度最多可獲取獎賞一次,即在「獎賞先導計劃」2024年至2028年期間最多可獲取2,500元獎賞。
本站按:大灣區試點及港大深圳醫院計劃嘅「特點」頁仍載有原先至 2026 年底、最多 1,500 元嘅文字,未反映上述延期。 本文依據專頁、常見問題及預算案明確公布嘅延期安排;並非按某種說法喺網站出現幾多次判斷,也唔代表已比較網站全部頁面。
獎賞點計、幾時要用完? 專頁「獎賞發放機制」表按年度列出:2026 年度累積時段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使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2027 年度累積時段為 2027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使用期限 2027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2028 年度累積時段為 2028 年 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使用期限 2028 年 1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表下附註原文包括:
在計算累積金額時,只會計及同一年度內所使用的醫療券金額。在每一個年度起始時(一般為1月1日),累積金額會重新計算,此前累積的自動作廢。
獎賞的使用期限為下一個年度的年底。未及使用的獎賞不能累積,逾期作廢。
按「用者累積」的原則,如長者使用配偶的醫療券支付特定基層醫療服務,有關金額只會記入其個人的累積金額,而非作為其配偶的累積金額計算。
長者所獲得的獎賞不可與配偶共用。
⚠️ 獎賞唔可以同配偶共用,但用配偶嘅醫療券所付嘅錢,計入你自己嘅累積額。 呢兩句係同一版附註嘅兩行,要一齊睇。
咩人最需要知: 想知自己今年攞唔攞到嗰 500 元、又或者手上有獎賞未用嘅長者同家人。
2026-27 年度《財政預算案》就醫療券講咗咩?
預算案第 248 段公布嘅係獎賞計劃延期,該段冇調整每年醫療券金額或累積上限。 原文:
- 「長者醫療券獎賞先導計劃」亦會延長兩年至二零二八年底,當長者在同一年度使用醫療券支付檢查或慢病管理等特定基層醫療服務累計達一千元,便可獲五百元醫療券獎賞,涉及額外開支約十億元。
獎賞先導計劃與每年醫療券係分開處理。 預算案第 248 段未提出調整 2,000 元或 8,000 元,並唔代表對未來政策嘅承諾;現行金額另見計劃「合資格長者及每年醫療券金額」頁。
財政司司長喺《財政預算案》記者會開場發言,將延長獎賞計劃列入支援措施之中:
第二:支援市民與中小企。香港經濟穩中有進,但在轉型發展的過程中,仍存在不平衡和不充分的情況,部分市民和企業仍面對較大挑戰。由於財政狀況有所改善,在秉持審慎理財原則的同時,我們在力之能及的範圍內,支援市民和中小企,包括一次性支援措施,以及上調了個人免稅額、供養父母和子女的免稅額,亦延長長者醫療券獎賞先導計劃,這些支援措施涉及的金額規模接近220億元,這粒糖比去年的78億元多1.8倍。
有冇人問過政府「加唔加碼」?政府答咗咩?
2026 年 2 月 26 日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就預算案嘅會議,載有議員要求增加醫療券金額及財政司司長嘅回應。 以下對答見會議紀要印刷本第 25 至 26 頁。
陳凱欣議員嘅提問,原文(第 25 頁):
針對長者醫療券,我想問司長,基層醫療服務現由政府推出,希望及早預防,以免日後有重病,加重政府開支,但為何從2014年至現在2026年,長者醫療券仍維持在2,000元?政府公營收費增加超過一倍之多,但長者醫療券卻只是獎賞計劃,延長兩年,既然醫療券可幫助基層醫療服務發展推進,並可處理公私營醫療失衡的情況,即使不加1,000元也應加500元,此舉可讓長者覺得有病看醫生會有多點支援。再者,若翻看預算案第237段“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中的“醫療補貼試行安排”,就會看到對比,每人每年門診費是1萬元,住院費3萬元,但在香港的長者22年來都維持在2,000元。司長就此可否寬鬆一點?
本站按:恆常每年金額由 2014 年起為 2,000 元,2018、2019 年另有一次性 1,000 元。 因此議員關於恆常金額嘅問題,與兩年一次性增發並無衝突。不過,同段「22年來」並不符合計劃自 2009 年開始、當年金額為 250 元嘅時間線;以上引文保留議員原話。
財政司司長嘅答覆,原文(第 26 頁):
財政司司長:多謝主席,多謝陳凱欣議員。陳凱欣議員,正如你所知,即使最近醫衞局就醫療收費作了一些調整,但政府在公共醫療方面的承擔都超過九成以上,這是第一點。
第二,就長者醫療券,我們今年為長生津及其他各項津貼(包括基層朋友的綜援)都提供額外一個月金額。其實,長生津多提供一個月金額(計時器響起),遠超剛才所說的醫療券僅增加1,000元。我的意思是,正如剛才多番說,我們近期財政狀況算較好,資源只有這麼多,又要作多重不同的回應,怎樣的覆蓋面才可令更多人受惠呢?在取捨之中,我們選取了在免稅額等各方面,做大力一些的調整,以至更多人能夠受惠。各項津貼多提供一個月,這比將其拆散,就一些個別範疇單獨增加金額,可能效益會更大。我也想市民留意到,對於長者來說,多拿取一個月這類津貼,希望也能夠給他們一點幫忙。
⚠️ 呢段答覆之後,主席即請下一位議員發言,該次會議冇再就醫療券作進一步答覆。 「長者醫療券」五個字喺該份 47 頁會議紀要中,只出現喺印刷本第 25 及 26 頁兩頁。
呢段回應講嘅係該次預算案嘅資源分配。 會議紀要第 25 至 26 頁冇承諾未來加額或凍結金額,本文亦冇據此推斷未來安排。
增加金額嘅建議,等唔等於已實施?
提問、建議同已實施政策係三回事。 上節立法會紀要記載議員要求增加醫療券金額;計劃「合資格長者及每年醫療券金額」頁列出嘅每年金額仍為 2,000 元、累積上限為 8,000 元。本文只述已公布規則,冇將任何加額建議當成已落實安排。
大灣區可以用醫療券?有咩條件?
「長者醫療券大灣區試點計劃」下,合資格長者可喺大灣區內地城市指定醫療機構嘅指定科室,用醫療券付門診醫療護理費。 政府 2025 年 8 月 18 日新聞公報寫明:
政府今日(八月十八日)宣布,「長者醫療券大灣區試點計劃」(「試點計劃」)將於本月內進一步擴展至三個大灣區內地城市——江門市、惠州市及肇慶市,實現大灣區九個內地城市全覆蓋,並同時於深圳市再增設兩個服務點,合資格香港長者本月內可在新增的五個服務點使用長者醫療券(醫療券)支付指定科室的門診醫療護理服務費用。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 2026 年 2 月 25 日就陳永光議員提問嘅書面答覆,寫明服務點數目:
連同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港大深圳醫院)一院兩點,合資格長者可在大灣區內地城市合共21個服務點使用醫療券,讓他們有更多就醫選擇並可省卻舟車勞頓,為他們帶來幸福感。
同一份答覆亦寫明使用情況:
截至二○二六年一月底,超過32 200名合資格長者曾在「試點計劃」下的醫療機構使用醫療券支付門診醫療護理服務費用,涉及74 956宗交易,申領交易總額約7,956萬港元。「試點計劃」自推出以來,長者在各試點醫療機構使用醫療券的數字穩步上升,使用醫療券的服務類別主要為跟進/監察慢性病症(53%)及預防(23%)。
⚠️ 同一份答覆寫明呢個計劃仍在初期階段:「『試點計劃』現尚在初期運作階段,部分試點醫療機構運作不足半年,政府會持續評估及監測醫療券在試點醫療機構的運作及使用,適時檢討『試點計劃』的成效之後再研究下一步安排」。
條件一:要先加入醫健通。 2024 年 6 月 27 日新聞公報寫明:
此外,同樣由明日起,香港長者在大灣區的醫療機構使用醫療券,均須先登記加入醫健通。有關安排適用於香港大學深圳醫院、華為荔枝苑社區健康服務中心、中山一院,以及日後開展「試點計劃」相關安排的餘下六間試點醫療機構。
計劃「特點」頁亦寫明:「長者在香港以外地方使用醫療券時,需要先同意加入電子健康系統(「醫健通」)(如未曾加入)。」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報則寫明未加入者現場點處理:「如長者欲於大灣區的指定醫療機構使用醫療券,但尚未加入醫健通,醫療機構在取得長者同意後,會即時為長者登記醫健通,以便長者可隨即使用醫療券。」
條件二:唔可以同國家醫療保險一齊用,適用範圍同香港一樣。 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報引政府發言人:
政府發言人提醒:「長者不可同時使用醫療券和國家醫療保險支付同一次醫療服務的費用。在內地使用醫療券的適用範圍跟在香港一樣,不包括住院服務、須預先繳費的醫療服務及日間手術程序。醫療券亦不可用於單純購買物品、藥物、醫療儀器和用品,更不可兌換現金。」
條件三:以人民幣結算,按每月換算率扣港元。 計劃「特點」頁原文:
醫療券換算率會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每月調整一次,並標示於試點醫療機構指定的收費處,供長者參考。
每月的醫療券的換算率,以香港銀行公會在上一個月的最後第八個工作天起至最後第四個工作天的五天內的人民幣轉換港元的平均匯率計算。方法是計算該五天人民幣兌港元的買入價及賣出價的平均價,並以四捨五入方式取至小數點後三個位(如1:1.227)
計條數(例子由該頁自己印出,本文照錄):
例子二:
假設診症當日的人民幣與醫療券的換算率為1:1.255,而服務收費是人民幣¥500,若長者選擇以醫療券支付的費用為人民幣¥300,以現金人民幣¥200支付餘額,則其醫療券戶口會被扣除的醫療券金額為港幣377元。
(即人民幣¥300 x 1.255 =港幣376.5元,以四捨五入方式計算後最接近整數為港幣377元)
⚠️ 電子同意書唔適用於大灣區。 「配偶共用醫療券」頁註3 原文:「電子同意書不適用於香港大學深圳醫院計劃及長者醫療券大灣區試點計劃。」
咩人最需要知: 長住或者經常返內地嘅長者,同幫佢哋安排睇醫生嘅家人。
呢篇涵蓋將來嘅《施政報告》嗎?
本文只涵蓋現行醫療券規則,冇預測未公布政策。 政府 2026 年 8 月 26 日公報公布《2026 年施政報告》預定於 9 月 16 日發表;該公報未交代醫療券金額或上限會否改動,呢個範圍限制唔構成任何政策方向嘅推斷。
常見問題
- 2026 年滿 65 歲,係咪要等生日先用? 使用者常見問題第 9 題寫明,自年滿 65 歲嘅年度起便可獲發及使用;有效身份證明及逗留資格條件仍然適用。首次使用時由已登記服務提供者開戶。
- 每年可獲幾多?未用完會唔會過期? 每年 2,000 元。未用金額可留待往後年份,但每年 1 月 1 日連同新發金額計算,上限為 8,000 元。
- 2018、2019 年嘅 3,000 元係永久加額嗎? 唔係。計劃金額表附註(三)寫明,兩年各有一次性額外 1,000 元;恆常每年金額為 2,000 元。
- 獎賞計劃到 2026 年底定 2028 年底完? 專頁、使用者常見問題第 39 題及預算案第 248 段已公布延長至 2028 年底。2028 年度獎賞可用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唔等於另有 2029 年度獎賞。
- 配偶共用包括 $500 獎賞嗎? 不包括。獎賞不能共用;以配偶醫療券支付指定服務嘅累積額,計入接受服務者本人。
- 配偶離世,餘額會轉移嗎? 「配偶共用醫療券」頁寫明餘額不會轉移,並列出使用已離世配偶身份證明文件申領醫療券嘅法律風險。
相關文章: 醫療券 $500 獎賞點攞?
本文涵蓋範圍
- 本文冇預測未公布政策;2026 年 8 月 26 日《施政報告》發表日期公報,未交代醫療券金額或上限會否調整。
- 本文唔係大灣區指定機構及科室嘅完整目錄。21 個服務點係 2026 年 2 月 25 日立法會答覆嘅數字,唔等於每間機構所有服務均可用券。
- 本文引用嘅計劃資格、使用規限、開戶及配偶共用四個頁面並非醫療服務價目表;本文冇列出個別服務實際收費,亦冇提供個人醫療或法律意見。
資料來源
- 長者醫療券計劃,〈醫療券 - 合資格長者及每年醫療券金額〉:https://www.hcv.gov.hk/tc/hcvs/service_area.html(Last updated: 2026-09-08)
- 長者醫療券計劃,〈醫療券 - 使用醫療券的規限〉:https://www.hcv.gov.hk/tc/hcvs/about_restrictions.html(Last updated: 2026-09-08)
- 長者醫療券計劃,〈醫療券 - 發展里程〉(最新條目自印日期:18-08-2025):https://www.hcv.gov.hk/tc/hcvs/milestone.html(Last updated: 2026-09-08)
- 長者醫療券計劃,〈醫療券 - 配偶共用醫療券〉:https://www.hcv.gov.hk/tc/use_of_vouchers/share_uv_spouses.html(Last updated: 2026-09-08)
- 長者醫療券計劃,〈醫療券 - 開設戶口及使用醫療券〉:https://www.hcv.gov.hk/tc/use_of_vouchers/issue.html(Last updated: 2026-09-08)
- 長者醫療券計劃,〈醫療券 - 長者醫療券獎賞先導計劃〉:https://www.hcv.gov.hk/tc/use_of_vouchers/pilot_reward_scheme.html(Last updated: 2026-09-08)
- 長者醫療券計劃,〈醫療券 - 特點(長者醫療券大灣區試點計劃)〉:https://www.hcv.gov.hk/tc/hcv_gba_pilot_scheme/highlights.html(Last updated: 2026-09-08)
- 長者醫療券計劃,〈醫療券 - 特點(長者醫療券香港大學深圳醫院計劃)〉:https://www.hcv.gov.hk/tc/shenzhen/highlights.html(Last updated: 2026-09-08)
- 長者醫療券計劃,〈常見問題及答案 - 醫療券使用者〉(本文引用第 9、19、30、31、39 題):https://www.hcv.gov.hk/tc/faqs/faqs_vr.html(Last updated: 2026-09-08)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2026-27年度財政預算案》演辭第 248 段(頁面自印「修訂日期:2026年2月25日」):https://www.budget.gov.hk/2026/chi/budget49.html(Last updated: 2026-09-08)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財政司司長《財政預算案》記者會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附圖/短片)〉(2026年2月25日):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2/25/P2026022500839.htm(Last updated: 2026-09-08)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立法會三題:便利市民跨境使用醫療服務〉(2026年2月25日):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2/25/P2026022500433.htm(Last updated: 2026-09-08)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立法會八題:長者配偶共用醫療券〉(2026年5月6日):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5/06/P2026050600581.htm(Last updated: 2026-09-08)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長者醫療券大灣區試點計劃」全面覆蓋大灣區九個內地城市〉(2025年8月18日):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508/18/P2025081800799.htm(Last updated: 2026-09-08)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長者醫療券明日起適用於廣州市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2024年6月27日):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6/27/P2024062700218.htm(Last updated: 2026-09-08)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行政長官九月十六日公布《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並隨之發表《施政報告》〉(2026年8月26日):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8/26/P2026082600405.htm(Last updated: 2026-09-08)
-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會議紀要,2026年2月26日會議(議程項目一:財政司司長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就2026-2027年度財政預算案作出簡報;引文見印刷本第 25 至 26 頁):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fc/fc/minutes/fc20260226.pdf(Last updated: 2026-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