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DR 「医疗费用减免」是要申请、要经济审查的。批不批、批全数还是批部分,由公立医院或诊所的医务社工、社署的社工,又或者行政主任,以「家庭」为单位评估之后决定。 两条经济线要同时过:入息线(一人家庭 $15,450,二人 $24,200,三人 $40,200,四人 $55,100,五人或以上 $51,100)和资产线(一人 $295,000,二人 $400,000,三人 $521,000,四人 $608,000,五人 $675,000;每有一名 65 岁或以上长者,资产限额加 $168,000)。两张表的数字来自两个不同的机构,更新日期亦不同——入息数字来自政府统计处,「于2026年5月更新,并每季调整一次」;资产数字来自香港房屋委员会及房屋署,「于 2026年4月更新,并每年调整一次」。不可以当成同一个日期的东西。 最大的误解,是以为和父母兄弟姊妹一起住就一定当「一家几口」计。医管局自己那张表写着相反:一个不属受供养人、又未婚的病人,「会被视为一人家庭(不论病人是否与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兄弟姊妹同住)」。 同一个人,门槛由四人家庭的 $55,100 变成 $15,450,差 $39,650。 还有四件事,错了就会吃亏。(一)批核速度是一项条件交易——医管局〈加强医疗保障措施懒人包〉(文件自注「2025年4月版」)写着,病人交齐所有家庭收入及资产资料和证明文件之后,「有关申请医疗费用减免最快即日会获得批核」。这是最快,不是一般所需时间。所以:一次交齐,就是买时间本身。(二)过了由账单发出日期起计三个月,医务社工「一般不会处理」那张单的减免申请。(三)不服结果的上诉期是四星期,而且有两次上诉,交去不同的人。(四)现在已经领着部分减免的人有一条不用重新评估的升级路。 减免和撒玛利亚基金是两件事:减免减的是公立医院和诊所的收费,而所签发的减免证明书按源文件写,亦适用于「属医管局及卫生署提供同一服务的公营医疗机构」;基金资助的是自费药物和自费医疗项目,明文只收医管局病人。基金怎样运作见〈湿疹用药与公立皮肤科〉,本文不重复。2026 年新收费表本身、以及每年一万元的「全年收费上限」,见〈公立医院 2026 收费〉,本文亦不重复。 本文不会告诉你批不批得到——经济准则以外还有非经济因素和酌情权,由医务社工、社工或行政主任按个别个案评估。本文只转述各份官方文件自己写了什么,并标明每个数字所属页面自身的更新日期。

「豁免」、「减免」、「上限」、「基金」是四样不同的东西

这四个词在日常对话里面常常当同一件事用,但在医管局自己的文件里面,它们分别有不同的入场方式、不同的审查、和不同的覆盖范围。行错了门就白走一趟。

医管局〈医疗费用减免(适用于符合资格人士)〉页(页脚自注「医院管理局 二零二六年五月」)开宗明义那段写明:在 2026 年 1 月公营医疗收费改革后,医管局继续贯彻政府的基本理念,即不会有市民因经济原因而得不到适当的医疗照顾,因此设有医疗费用减免机制〔注1〕。

一句讲完:这个机制是一张安全网,不是一张价目表。以下四样东西要分开看。

(一)自动豁免——毋须申请、毋须经济审查。 同一页「对象」一节写明的有三类人:社署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受助人、长者院舍照顾服务券计划级别 0 院舍券持有人,以及 75 岁或以上长者生活津贴(包括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下)受惠人〔注2〕。留意这段自己写下的动作:要每次登记求诊时通知职员,以及出示身份证明文件。不是一开机就自动生效。(这一段是该页「对象」一节所列,并非全港所有免费医疗安排的总目;下面第(五)项就是另一条不在这一段里面的路。)

(二)医疗费用减免——要申请、要经济审查。 这就是本文从头到尾讲的东西。

(三)「全年收费上限」——要申请,但不用经济审查。 医管局〈「全年收费上限」(适用于符合资格人士)〉页自己一句就分清楚了:由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医管局于医疗费用减免机制,建立第二层安全网,为合资格病人设立无需经济审查的每年一万港元公营医疗服务费用上限〔注3〕。换言之:上限和减免是并行的,不是二选一,而且上限那边不会查你的入息和资产。

但「无需经济审查」不等于「没有门槛」——门槛只是换了另一种,而答案就印在同一页紧接下来那个「申请资格」一节。 四项是:必须为符合资格人士;病人于年度内累计缴付的「合资格医疗费用及收费」达到一万港元;在申请时在医管局辖下无任何拖欠的「合资格医疗费用及收费」;病人接受的医院服务不得被医管局裁定为「无临床需要」〔注4〕。

也就是说:上限是一道要先自己缴付足一万元、而且申请时在医管局辖下没有任何拖欠才开得到的门。而本文写给看的人——付不起、账单还放在家里未清那一批——在这两项上面正正就是不符合。所以不要把上限当成「减免批不到就转走这条」的后备路:对付不起那个人来说,减免是先行那条,上限是付得起之后才接得上的第二层。 上限怎样计、怎样申请、怎样才计得进去,见〈公立医院 2026 收费〉,本文不重复;2026 年新收费表本身亦载于〈公立医院 2026 收费〉那一篇。

(四)撒玛利亚基金和关爱基金医疗援助项目——资助的是自费药物和自费医疗项目,不是收费。 这两个也要经济审查、也是由医务社工做,所以最容易和减免混淆。分别在下文有专节。

(五)东华三院三间医院的免费门诊——毋须申请、毋须经济审查,但只限指定医院和指定服务。 医管局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新闻稿写明:符合资格人士于东华东院、东华医院及广华医院的门诊服务求诊,将会继续获豁免缴付家庭医学诊所(不包括综合诊所)的诊治及处方药物费用(适用于所有符合资格人士),以及专科门诊诊所(不包括综合诊所及专职医疗诊所)的诊治费用(只适用于年龄为 75 岁或以上,或 12 岁或以下的符合资格人士)〔注5〕。

这条路怎样走、怎样证明资格、两份文件在「综合诊所」上面怎样说法不同,见〈公立轮候的替代选择〉,本文不重复。 在本文的角度只需要记住一件事:如果你的覆诊本身就在这三间医院的家庭医学诊所,你可能根本不需要走减免这条要经济审查的路。

⚠ 已经领着综援、或者七十五岁以上领着长者生活津贴的人请注意:你不用看本文其余部分,你属第(一)类,带身份证去登记时讲一声就行。在东华东院、东华医院或广华医院覆诊的人,先看第(五)项。本文是写给不属上面这几类、但又真的付不起的人看的。

为什么要走「医务社工」这条路,而不是填张表交上去就算?

因为政府当初加强这个机制时,写下了三条原则,而第三条原则直接决定了制度的形状。

同一页,紧接自动豁免那段之后写明:为保障没有领取上述社会福利的三类人士——低收入人士、长期病患者及贫困年长病人——政府基于三条原则加强当时的减免机制:(一)公帑应集中资助弱势社群,以及那些对病人构成沉重经济负担的服务;(二)在评定病人是否符合资格时,设定一套客观而具透明度的准则,同时须考虑经济和非经济的因素;(三)经加强后的机制应利便市民使用,而同时维持所需的行政和营运费用在现时的低水平〔注6〕。

换言之:这个机制服务的是三类人;它用一套公开的客观准则(就是下文两张表),但同时明文保留了「非经济因素」;而它不会为了做这件事而养一队新的审查人手

第三条原则解释了两件实际的事。第一,为什么审批工作交了给本来已经在医院和社署工作的医务社工、社工和行政主任,而不是一个独立的审批部门。第二,为什么 2026 年的优化措施会特别加一项「认可市民在社福和其他政府资助计划下已确认的经济审查资格」——医管局〈医疗费用援助优化措施〉资料单张(文件自注「(2025 年11 月28 日)」)就是这样写的:借用其他部门已经查过的结果,胜过自己再查一次。

这个机制亦有一条逐步铺开的时间线,写在页面自己的注脚〔注7〕:2017 年 3 月起院舍券计划级别 0 持有人可获豁免;2017 年 7 月 15 日起扩展至符合资格的长者生活津贴受惠人;2018 年 6 月 1 日起同样适用于 75 岁或以上的「高额长者生活津贴」受惠人;2022 年 9 月 1 日两种长者生活津贴合并后,豁免安排同样适用于 75 岁或以上的「长者生活津贴」受惠人。

⚠ 觉得「政府查我的东西很烦」的人请注意:第三条原则就是答案。制度是刻意设计成借用你在其他政府计划里面已经被查过的资格,所以你手上如果已经有长者生活津贴之类的证明,是可以省回几份文件的。

「家庭」怎样计?这一步才是决定你属哪条线的枢纽

两条经济线本身是死数,真正决定你过不过得到的,是你被当成多少人的家庭。而医管局的计法和一般人的直觉相反。

第一步不是计钱,是定身分。页面写明:在定义「家庭」时,第一步会先厘定病人是否为受供养人,即为未婚,以及未满 18 岁,或 18 至 25 岁正接受全日制教育的人士;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病人会划分为非受供养人〔注8〕。定了身分之后,才查表。

「家庭」及同住核心家庭成员的定义。全表照源页所印,包括源页自身的注脚编号 3、4、5。资料来源:医院管理局〈医疗费用减免(适用于符合资格人士)〉,页脚自注「医院管理局 二零二六年五月」:https://www.ha.org.hk/visitor/ha_view_content.asp?Content_ID=259365&Lang=CHIB5&Dimension=100&Ver=HTML (撷取:2026年8月3日)
病人类别「家庭」及同住核心家庭成员的定义
受供养的病人病人、其同住的父母 3 /法定监护人,以及属受供养人 4 的兄弟姊妹
非受供养的病人如已婚 5 —病人、其同住的配偶,以及属受供养人 4 的子女 3 (但不包括其同住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兄弟姊妹)
如未婚—病人会被视为一人家庭(不论病人是否与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兄弟姊妹同住)

一句讲完:一个 26 岁、未婚、有工作的人,就算和父母及两个弟妹住在同一个单位,在这个机制里面是一人家庭。括号里面那句「不论病人是否与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兄弟姊妹同住」是源文件自己加的,不是推论。

同一段之后还有两句话,两句都是放宽,两句都很容易漏看。第一句:若有其他同住的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是由病人家庭所供养(例如受供养的长者、因没有收入或低收入而经济上未能独自生活的成人、或因本身的精神或身体状况而不能自我照顾的人士),病人或申请人可将这些成员纳入经济评估内,一并提交他们的入息、资产和支出资料〔注9〕。第二句:如个别个案有特殊的家庭因素或情况而须予例外考虑,医务社工或社工可按其专业判断酌情调整该个案的家庭人数〔注9〕。

换言之:家庭人数不是一条纯机械的公式。你供养着的同住长者、供养着的没有收入成年家人、因为精神或身体状况而不能自我照顾的同住家人,是可以计进去的——但要你自己提出,并且连他们的入息、资产和支出一起交。

四条注脚是源文件自己的定义,全文见〔注10〕。其中注 5 值得特别读多一次:分居、离婚、正在打离婚官司、以及丧偶的病人,在这个机制里面归入「已婚」一栏,即要计同住配偶(如有)和受供养子女,不是当一人家庭。

⚠ 两类人请注意。第一类,未婚、成年、和家人同住的病人——你多数会被当成一人家庭,门槛低得多,但同时你只需要交你自己那份文件。第二类,正在供养同住长者或没有收入家人的人——你要主动提出将他们计进去,不提就不会自动计。

两条数线:入息表和资产表——两个来源,两个更新日期

入息和资产两条线要同时过,缺一不可;而这两张表不是同一份东西,各自有自己的资料来源和自己的更新周期。

页面上两项准则写明:一人家庭的每月家庭入息不超过适用于其家庭人数的「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不包括外籍家庭佣工)的 150%;二人或以上家庭不超过该中位数的 100%;以及病人的家庭资产值低于适用于其家庭人数的合资格登记公屋轮候册所设定的资产限额,而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共同自住的第一间自置或租置物业则不计算入这项资产值内;由于大部分长者已不再赚取任何收入,有长者成员的家庭资产限额将较高〔注11〕。

这两张表分开列,因为它们不是同一个来源:入息表的数字来自政府统计处,资产表的数字来自房委会及房屋署。

按家庭人数厘定的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不包括外籍家庭佣工)(港元),统计期为二零二六年第一季。页面自注:「(以上数字于2026年5月更新,并每季调整一次)」。表内资料来源(页面自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统计处综合住户统计调查。载于医院管理局〈医疗费用减免(适用于符合资格人士)〉,页脚自注「医院管理局 二零二六年五月」:https://www.ha.org.hk/visitor/ha_view_content.asp?Content_ID=259365&Lang=CHIB5&Dimension=100&Ver=HTML (撷取:2026年8月3日)
家庭人数入息中位数的 150%入息中位数的 100%入息中位数的 75%
1$15,450$7,725
2$24,200$18,150
3$40,200$30,150
4$55,100$41,325
5或以上$51,100$38,325
获减免医疗费用家庭的资产上限(港元)。页面自注:「(以上数字于 2026年4月更新,并每年调整一次)」。表内资料来源(页面自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房屋委员会及房屋署。表下注(页面自注):「病人家庭如有长者(即年龄不少于65岁),资产限额可因应每名长者而获提升168,000元。」载于医院管理局〈医疗费用减免(适用于符合资格人士)〉:https://www.ha.org.hk/visitor/ha_view_content.asp?Content_ID=259365&Lang=CHIB5&Dimension=100&Ver=HTML (撷取:2026年8月3日)
家庭人数没有长者成员有 1 位长者成员有 2 位长者成员
1$295,000$463,000
2$400,000$568,000$736,000
3$521,000$689,000$857,000
4$608,000$776,000$944,000
5$675,000$843,000$1,011,000

三样在表面上看不出、但直接影响读者的东西。

第一,五人或以上那行的入息线,是低过四人那行的。 $51,100 对 $55,100,低 $4,000;75% 那栏是 $38,325 对 $41,325,低 $3,000。这不是打错,是源页两个语文版本都这样印,因为它反映的是统计处的住户入息中位数本身,而不是一条「人愈多、放得愈宽」的福利公式。一个五口之家的门槛,确实紧过一个四口之家。

第二,两张表的家庭人数栏尾不一样,但六人家庭那个资产数字是查得到的——只是不在这一页。 入息表最后一行是「5或以上」,涵盖六人、七人家庭;资产表最后一行只是「5」,没有「或以上」。这一页确实没有印六人或以上那行。

但不等于那个数字没有公布。医管局自己的准则已经讲明资产线是哪里来的:「病人的家庭资产值低于适用于其家庭人数的合资格登记公屋轮候册所设定的资产限额」。而〈加强医疗保障措施懒人包〉(文件自注「2025年4月版」)将这条规则写得更白:资产限额放宽至申请公屋资产限额,同时保留现时资产限额可因应每名长者而获提升 $168,000 的安排〔注12〕。而申请公屋那条线,房委会在自己的网页一路印到「10人或以上」。

公屋申请资产净值限额(港元)。页面自注标题:「入息及资产净值限额 (2026年4月1日起生效)」——同医管局减免页资产表的自注更新日期(2026年4月)一致。此表为房委会公布的公屋申请限额本身,并非医管局减免页所印之表;1 至 5 人各格与减免页「没有长者成员」一栏逐格相同。资料来源:香港房屋委员会〈入息及资产限额〉: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flat-application/income-and-asset-limits/index.html (撷取:2026年8月3日)
家庭人数资产净值限额
1$295,000
2$400,000
3$521,000
4$608,000
5$675,000
6$731,000
7$781,000
8$816,000
9$904,000
10 或以上$974,000

一句讲完:一个六人家庭的资产线是 $731,000,不是「查不到」。而这个数字不是推算——1 至 5 人那五格和医管局减免页「没有长者成员」一栏逐格相同,生效日期亦和减免页自注的 2026 年 4 月一致。医管局自己在撒玛利亚基金〈经济审查〉页的表四(页面自注「(于2026年4月1日更新)」)亦印着同一条由 1 人到 10 人或以上的序列,并写明豁免额是参照现行评估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登记公屋轮候册所设定的资产限额而厘定——不过表四是基金那边的可动用资产豁免额,不是减免的资产上限,两者不可以夹在一起当同一张表看。

还有两件事要向医务社工、社工或行政主任问清楚,而不是凭这一页推。 第一,房委会自己那版对长者的处理和医管局不同:房委会注(二)写的是「若全部家庭成员均为年满 60 岁或以上的长者,其资产净值限额为上表所示限额的两倍」;医管局用的是每名 65 岁或以上长者加 $168,000。两条规则不一样,不可以把房委会那条搬过来。 第二,两张表都会定期调整,实际以你申请当日医管局采用的数字为准——〈医疗费用援助优化措施〉资料单张自己那句是「由于每月入息中位数及公屋资产净值限额将不时更新,因此最终评估结果以医疗费用减免申请获批核时的准则为准」。

第三,资产表那句注是一条可以自己验的加数。 每多一名 65 岁或以上长者,资产限额加 $168,000——五人家庭无长者 $675,000,一名长者 $843,000(加 168,000),两名长者 $1,011,000(加 336,000)。全表九个有长者的格全部照这条加数走。同样,75% 那栏亦是 100% 栏的四分三(一人家庭则是 150% 栏除以 1.5 再乘 0.75)。

算一次数(数字全部照上面两张表): 一位 26 岁、未婚、无子女、和父母及一个弟弟同住的病人。直觉会查「四人家庭」那行,看到入息线 $55,100、资产线 $608,000,觉得自己一定过。但按上一节的定义,他属非受供养、未婚,「会被视为一人家庭」——实际要对的是一人家庭那行:入息线 $15,450,资产线 $295,000。单计入息线,两者相差 $39,650。反过来讲,他只需要交自己那份收入和资产文件,父母和弟弟的不用交。同一个人、同一间屋,查错了行,答案由「一定过」变成「未必过」。

再走多一步:如果他每月入息 $7,000,低过一人家庭 75% 那条线($7,725),而资产亦低于 $295,000,就是下一节讲的「可获考虑全数减免」那一级。如果他每月入息 $12,000,仍然低过 $15,450,两项准则都符合,可以申请,但不在 75% 线之下。

⚠ 曾经自己查过表、觉得「我一定不合资格」而没有再走下去的人请注意:查表之前要先定家庭人数,现在庭人数不是数家里有多少个人。

过到两条线就一定可以减?「可获考虑」三个字,和那张证明书去到哪里

过到 75% 那条线,源文件用的字是「可获考虑」,不是「可获」。条线开启的是一个考虑,不是一项权利。

页面写明:如病人的家庭入息低于适用于其家庭人数的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的 75%,并符合资产限额资格,则可获考虑全数减免医疗服务收费〔注13〕。也就是说:75% 线之下加上资产过关,就进入「全数减免」的考虑范围;线以上、但仍然符合上一节两项准则的,就进入「部分减免」的范围。这一页没有公布任何一张「入息去到多少就减多少个百分比」的递减表——减免是全数、部分,或者不批,三者之一,而具体是哪一级由评估者决定。

有效期最长十八个月,而且是酌情定的。 页面写明:批准的收费减免会分为只限生效一次,或在某段期间内有效;评估者可视乎病人的实际需要和情况酌情决定有效期长度,而最长有效期为十八个月;为方便需经常到专科门诊覆诊的长期病患者,亦会因应个别情况预先审批专科门诊费用减免;而所签发的减免证明书不单适用于病人入住、求诊或获发减免证明书的公立医院或诊所,同时亦适用于属医管局及卫生署提供同一服务的公营医疗机构,包括住院服务、门诊服务及社康服务等〔注14〕。

这段有三件事。

(一)减免可以是「只限生效一次」。 有效期不是自动十八个月,十八个月是上限。〈医疗费用援助优化措施〉资料单张将这项优化写成「最长的减免有效期12 个月延长至18 个月」——即优化前上限是十二个月。

(二)长期覆诊的病人可以获预先审批专科门诊费用减免。 这句是页面自己写的安排,值得在见医务社工时主动提。

(三)那张证明书一经签发,覆盖范围不止于签发那间医院或诊所。 ⚠ 但要照着源文件的字眼读,不要读多了。它讲的是已签发的证明书延伸去哪里,而延伸的条件落在「同一服务」四个字上面——不是一句「卫生署病人一样申请得」,亦没有讲卫生署那边每一项服务的收费都在覆盖之内。实际上你那项服务算不算「同一服务」,要向签发证明书的评估者确认。下文讲撒玛利亚基金那节会见到,基金那边的身分条件刚好相反。

过不到经济线就一定没得申请?五项非经济因素,而医管局自己写着「不能尽列」

不是。经济准则之外,源文件列了五项非经济因素,而且在列完之后立刻声明这张清单不是穷尽的。

五项是:病人的临床情况(根据病人使用各项公营医护服务的频密程度和病情严重性来界定);病人是否残疾人士、须供养子女的单亲家长,或其他弱势社群人士;减免收费能否促使和帮助病人解决家庭问题;病人是否需付任何特别开支,令其难以支付公共医疗费用;或其他合理的社会因素〔注15〕。

紧接的一句,和上面五项一样重要,不可以分开读:医务社工或社工考虑上述非经济因素时会确保经常使用公共医疗服务的长者或长期病患者,如有需要也可得到减免;各类非经济因素不能尽列,如有需要,将按个别情况酌情处理未符合经济因素但有特殊困难的病人〔注15〕。

一句讲完:上面五项是源文件印出来的全部,但源文件自己说「各类非经济因素不能尽列」,而且明文说会酌情处理未符合经济因素但有特殊困难的病人。所以「我不在那五项里面」推论不出「我没得申请」——这个推论是错的,而且是源文件自己排除了的。

亦要留意第一项的界定方式:临床情况是「根据病人使用各项公营医护服务的频密程度和病情严重性来界定」。也就是说,覆诊次数多本身就是一个被计入的因素

实际去哪里交?三个地方,但其中一道门开不到

申请要去医务社会服务部、社署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社署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或其他指定服务单位。而「综合家庭服务中心」这一项有一个星号,星号的答案印在整版东西的最后一行。

页面写明可向各公立医院和诊所的医务社会服务部、社署综合家庭服务中心*、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或其他指定服务单位申请减免缴费,由医务社工、社工或行政主任处理,并以家庭为基础作出资格评估〔注16〕。「联络方法」一节列出三行,其中第三行附有一个括号限制: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或其他指定服务单位那条路,只适用于正由服务课或其他指定服务单位的社工跟进之个案

星号的解释,在整版东西最后一行——在页脚日期、简介单张和短片之后:「*受资助非政府机构营办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 不提供 医疗费用减免申请的服务」〔注17〕。英文版同一位置亦有同一句。

一句讲完:综合家庭服务中心分两种,社署自己营办的收申请,受资助非政府机构营办的不收。 香港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相当一部分是由非政府机构营办的,所以这一句不是鸡毛蒜皮——走错了,就是白走一趟。要确认你附近那间属哪一种,社署有官方名单:综合家庭服务中心 https://www.swd.gov.hk/tc/pubsvc/family/cat_family/ifs/index.html ;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 https://www.swd.gov.hk/tc/pubsvc/family/cat_familyandc/familyandc/index.html 。

要在办公时间内去,而且文件要带正本和副本。 页面写明要于办公时间内带同文件正本及副本,前往公立医院或诊所的医务社会服务部、所住地区的社署综合家庭服务中心*、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或其他指定服务单位,并递交已填妥的申请表格〔注18〕。留意「所住地区的」这个限定是加在社署综合家庭服务中心上面的。

不一定要病人自己去。 其他人士亦可代病人提交申请,包括家长或监护人代十八岁以下病人办理、获病人正式授权人士(需递交已填妥的申请医疗费用减免授权书)、根据《精神健康条例》获委任为病人监护人的人士,或任何以代理人身分替无能力或自己无法办理申请的病人代办的人士〔注19〕。而代办的人如果拿不到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同一页另有一句放宽:评估者可考虑接受身份证明文件副本作申请之用,惟个别必须以正本与其他部门核实身份的情况除外〔注20〕。

医管局由 2025 年 11 月起设有专责队伍。 医管局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新闻稿的发言人补充:医管局于十一月起设立专责队伍,确保其下各公立医院收到的医疗费用减免申请获得适时处理。

⚠ 打算帮年老或行动不便的家人办申请的人请注意:你是办得到的,但要一份填妥的授权书;而如果你连正本身份证都拿不到手,源文件写明副本可获考虑。

要交什么?五类文件,和一句「最少过去六个月」

申请表分四部分,而真正令申请卡住的不是那张表,是五类证明文件,尤其是当中「最少过去六个月」这个时间跨度。

申请表(医管局〈医疗费用减免申请表〉,文件自注「Ver. 1/2026 (2026 年1 月1 日生效)」,中英对照,13 页)的结构是:第一部份病人资料;第二部份病人的家庭经济状况;第三部份其他家庭状况;第四部分声明及保证书。表格封面「注意:」之下有三点〔注21〕,其中后两点看起来琐碎,但它们是退表理由:改错要划线加签名,不可以用涂改液;银码不用写小数点后。表格顶部横幅印着:「减费申请重诚信 如实申报要做到」。

⚠ 而最容易令一份「文件齐了」的申请卡住的,是签名,不是文件。 第四部分分两截:(甲)由病人及申请人签署,(乙)由病人的家庭成员签署。(乙)那截写明:病人家庭中每名成员(如有)谨签署此声明书,申明在此申请表上所有关于其本人的资料(包括证明文件资料)为完整、准确、适时及真确〔注22〕。表格在(乙)截下面印了三组「病人家庭成员签署」栏位,每组都有姓名、日期和身份证或旅游证件号码。而两截的签名栏下面都有同一个注脚:「^ 签名须与银行保存之签署式样相同。」

也就是说:一个被纳入经济评估的家庭,不是「病人或申请人一个人签」,是每名被纳入的成员都要亲自签,而且签名式样要和银行那个一样(因为表格同一截亦授权医管局向银行、雇主及政府部门查核资料)。一个只带齐文件、但家人没有同行、亦没有预先签好的申请人,交上去那份是一份未完成的申请——而下文第四个钟的「最快即日」前提,正正就是「完整」两个字。

文件清单,页面上分五类,全文见〔注23〕:(一)身份证明;(二)同住证明;(三)收入证明(受雇人士要最少过去六个月的银行户口簿、月结单、薪俸结算书或雇主入息证明、强积金供款纪录、报税表等;自雇或业务经营者要营业损益表、报税表等;无业人士要无业证明;其他收入包括补助款、赡养费、租金收入、年金或保险收入);(四)资产证明;(五)主要支出证明。

有几样东西,在这张清单里面容易看漏:资产一项写明包括「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的资产」,和「已结束」的银行户口;电子钱包(PayMe、支付宝、微信支付)要交过去六个月的交易和结余纪录截图;「代他人管理的资产/托付他人管理的资产」都要申报;联名户口有自己的计法(一般按存户人数平均计算,除非出示文件证明金额分配情况);而第(五)类「主要支出证明」是唯一一类对申请人有利的文件(租金、按揭、医疗单据),但它排在最尾,最容易漏交。

「最少过去六个月」是下限,不是上限。 页面写明评估者会以最少过去六个月的经济状况资料作评估,并可视乎个别申请的情况要求提供其他文件、多于六个月的资料,查询个别提款或存款的用途和收支纪录,及在有需要时联络病人、家人或有关人士澄清、要求进一步证明文件或核实资料〔注24〕。同一段「注意」下面还有一句讲文件过期:如在办理申请时提供不适时的证明资料,或已递交的资料需要更新,评估者可要求重新提交所有适时的资料〔注24〕。换言之:拖得太久,可能要整套重新交过。

三条简化路线,可以省回一大叠文件,其中一条连评估都不用做过。

第一条,家里已经有人领着减免。 页面写明:如病人有同住而被纳入经济评估的家庭成员持有有效的减免证明书,申请人无需再进行全面经济评估,医管局会参考该家庭成员提交的财务资料,只要求病人提供必要或有所欠缺的资料,而无须逐一从头评估,而获得与该家庭成员同等的减免至该减免获批的有效日期;然而在申请批核后,如财政或家庭状况有变、覆核机制或其他原因需要重新评估,此简化安排可能即时终止而不作另行通知〔注25〕。

这条路有个上限,很容易漏看:你拿到的是「与该家庭成员同等的减免」。 也就是说,如果家里那位领的是部分减免,你循这条路拿到的亦是部分,不会因为你自己的情况不同而变成全数;有效期亦跟着他那张。想要一个独立的评估结果,就要走全面经济评估那条路。

第二条,74 岁或以下的长者生活津贴受助人。 页面写明可提交领取长者生活津贴的证明,以豁免提交某些文件作经济审查之用。

74 岁或以下长者生活津贴受助人可获豁免提交的文件。全表照源页所印,源页只印一人家庭及二人家庭两行,没有三人或以上的行。资料来源:医院管理局〈医疗费用减免(适用于符合资格人士)〉,页脚自注「医院管理局 二零二六年五月」:https://www.ha.org.hk/visitor/ha_view_content.asp?Content_ID=259365&Lang=CHIB5&Dimension=100&Ver=HTML (撷取:2026年8月3日)
豁免提交的文件包括 1 位长者生活津贴受助人包括 2 位长者生活津贴受助人
1 人家庭豁免提交资产文件不适用
2 人家庭豁免提交收入文件豁免提交收入及资产文件

这是文件豁免,不是资格豁免。 74 岁或以下的长者生活津贴受助人仍然要申请、仍然要通过经济审查,只是不用交某几类文件;而 75 岁或以上的长者生活津贴受惠人是第一节那三类自动豁免之一,根本不用申请。七十五岁这条线分开了两种完全不同的待遇。

第三条,你手上已经领着一张「部分减免」证明书——这条路不用交文件,亦不用再做评估。 〈医疗费用援助优化措施〉资料单张在「现有医疗费用减免证明书持有人」这个标题之下写了两句:现时已持有减免证明书(不论全额或部分)的病人可继续获得减免,毋须重新申请,直至有效期完结为止;而如病人因经济因素获发「部分」减免证明书并符合放宽后全额减免的资格,可于预约就诊前或住院后的三个月内前往专队,声明财务状况无显著变化后,便可根据新准则获得全额减免,毋须再次进行评估,而有效期至原有减免证书到期日〔注26〕。

医管局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新闻稿写同一件事,用字有两处不同,两处都影响你实际怎样走,所以两份都照登〔注27〕:新闻稿那版将「三个月内」明确分开写成「预约就诊前三个月内」和「住院后的三个月内」;去哪里,新闻稿写「医务社会服务部」,资料单张写「专队」。要走这条路,去之前打电话去那间医院的医务社会服务部问清楚是哪个柜位。

这一段为什么重要。 第一,它的对象是已经有证明书、而且是部分减免的人——即在 2026 年 1 月 1 日放宽之前批出、按旧的较紧准则只批到一部分的人。放宽之后,同一个家庭很可能已经跌入全数减免的范围。第二,它要求的不是一份新申请,是一个声明,然后「毋须再次进行评估」。第三,它不是 2026 年 1 月至 3 月那个过渡窗口的一部分——下文会讲那个窗口已经过了,但这一段绑的不是月份,是「原有医疗减免证书到期日」和「预约就诊前或住院后的三个月内」。第四,同一句的上半亦是一项保证:旧证明书不会因为机制优化而失效。

⚠ 两类人请注意。第一类,家里有人已经领着减免证明书的家庭——第二个人申请不用从头评估过,这一点源文件写得很清楚,但一般人不会知,多数会照原封不动再交多一次全套文件;不过要记住上面那个上限,你拿到的是和他同等的级别。第二类,手上那张证明书写着「部分减免」的人——你是第三条路的对象:不用重新申请、不用再交一次文件、不用再做一次评估。

四个钟在走——而「什么时候批到」这个钟,锁匙在你手上

时间在这个申请里面是最容易吃亏的一环,因为有四个不同的期限,起计点各自不同;而读者最想知那个——什么时候批到——医管局公布的是一个附带条件的最快值,不是一般所需时间。

第一个钟:三十日,由医务社工开口要求那日起计。 页面写明:若病人或申请人未能按评估者要求在 30 日内递交已填妥的申请表格及全部申请所需资料或文件,申请将被取消而不作另行通知〔注28〕。英文版同一句写「within 30 calendar days from the date of request made by MSWs / SWs / EOs」。换言之:这三十日不是由你交申请那日起计,是由社工向你要文件那日起计。

第二个钟:三个月,由账单发出日期起计——这个是最多人踩中的一个。 同一段里面有两个不同的钟,很容易混乱:按宪报第 6792 号公告,由账单发出日期起计 60 天后征收欠款额的 5%(每张账单上限 $1,000),及 90 天后征收欠款额的 10%(每张账单上限 $10,000)——这两个是加行政费的钟;而三个月那个是另一回事:除非有特殊情况或合理解释,评估者一般不会处理由账单发出日期起计逾期三个月或以上的减免申请〔注29〕。也就是说:那张单放在家里超过三个月才去申请,不止是迟交这么简单,是可能根本没得申请。

行政费那两个是加起来计,不是后面那个取代前面那个。 中文本用「及」字连着 (i) 和 (ii) 两项;同一页英文本写得更明:如账单于发出后 90 天仍未清缴,会就欠款额额外再征收 10% 的行政费用〔注30〕。

算一次数(数字全部照上面这段引文): 一张 $20,000 的未清账单。过了 60 天,加 5% 等于 $1,000(未到 $1,000 上限之上)。再过到第 90 天仍未清,再加 10% 等于 $2,000(未到 $10,000 上限之上)。两项加起来 $3,000,不是 $2,000。 ⚠ 另外,$10,000 这个数是单张账单的行政费上限,和上文第(三)项那个每年一万元的「全年收费上限」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数,不要混乱。

第三个钟:十八个月,由第一次获批那日起计。 页面写明:如病人曾递交文件接受经济审查并已获批减免(首次申请)后,于首次申请获批后的十八个月内再次申请,如经济情况没大转变致影响其资格,可毋需递交文件接受经济审查,继续获批减免最长至首次申请获批后的十八个月〔注31〕。换言之:十八个月是由首次获批起计,不是每次续期都由零开始重新数十八个月。如果你第一次批到的有效期只有六个月,你在六个月后再申请,免文件的安排只可以带你去到第一次获批之后的第十八个月为止。

「毋需递交文件」不等于什么都不用做——要签一份声明书。 减免页那句没有讲明要签什么,但另外两份医管局文件都写了〔注32〕:于最多 18 个月内再次申请减免时,只需签署声明书确认家庭财政状况无显著变化,无需重新提交经济文件。两份文件都指向同一个动作——你仍然要亲身去签那份声明书,省的是文件,不是一趟路。

第四个钟:批核本身——医管局公布的是「最快即日」,而条件写在同一句里面。〈加强医疗保障措施懒人包〉(文件自注「2025年4月版」)第 6 页写明:病人提交所有家庭收入及资产资料,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后,有关申请最快即日会获得批核〔注33〕。同一份小册子第 7 页写:医管局于收到完整及准确的证明文件后,会随即处理申请〔注33〕。

这两句要一起读,因为条件和结果是绑在一起的。 两句的前半段讲的是同一件事:齐、以及准确。所以「最快即日」不是一个等你去排的数字,是一个由你控制的数字——上一节那五类文件一次齐了带去,就是买时间本身。反过来,缺一份就退回上文那个三十日钟。

但要讲清楚这个数字是什么性质:它是一个最快值,不是一般所需时间。 源文件用的字是「最快」,不是「通常」。同一机构在〈「全年收费上限」〉页讲另一个计划时,用的就是「通常」:评估过程通常需要 14 天〔注34〕。一句讲完:上限那边公布的是一般值(通常 14 天),减免这边公布的是最好情况(最快即日),两者不可以互换,亦没有一个是「一般多少个星期批」的答案。 本文不会列出任何一个坊间流传的「一般多少星期」数字,因为医管局公布的文件里面没有这一项。

⚠ 两类人请注意。第一类,手上有一叠未清的公立医院账单、想着储起来一次性去申请的人——三个月那条线是按每张单的发出日期计的,储得愈久,愈多张单跌出可申请范围。第二类,想着「今日先去问一下、文件迟些补」的人——「最快即日」这个结果的前提,是你那日已经交齐;分开两次去,就是将自己由第四个钟搬入第一个钟。

批不到、批少了、或者批完再被覆核,可以怎样?

不服结果的上诉期是四星期,而且有两个不同的上诉,交去不同的人。

第一个,针对申请结果:如病人或申请人不同意申请的结果,必须在接获医管局或社署通知申请结果起计四星期内提出上诉,详情可向处理其申请的办事处或有关医院的病人联络主任查询〔注35〕。第二个,针对覆核结果:如不同意覆核的结果,必须在接获医管局覆核结果或覆核结果通知书发出日(如适用)起计四星期内提出上诉,详情可向处理其覆核的医院的病人联络主任查询〔注35〕。

两段的期限都是「四星期」,中英文本一致(英文本两处都是 "within four weeks")。四星期不等于三十日,而同一页另一处的三十日期限讲的是交文件,不是上诉——两个数字、两件事,不可以互换。两个上诉的对象亦不同。

批了之后还有覆核。 医管局于 2007 年 3 月成立覆核组(减免申请)(2008 年改称医疗费用减免组),负责预防和侦查医疗费用减免、撒玛利亚基金及关爱基金医疗援助项目的诈骗和滥用,并对干犯与诈骗有关罪行的嫌疑人士采取恰当行动;覆核机制会就怀疑诈骗个案进行深入调查、定期随机抽查已批核的个案、对高风险个案加以覆核,以及与医管局内部、政府部门、银行、雇主及其他人士作资料核对〔注36〕。

留意这个覆核组的职权范围:一个单位同时覆核医疗费用减免、撒玛利亚基金和关爱基金医疗援助项目三个计划。 这句是医管局自己讲的,亦是下一节要处理的混淆的源头之一——三个计划行政上是一家人,但实质上是三样东西。

期间有变要主动申报,而清单自己写明不是穷尽。 页面写明:在递交申请或提供声明书后,及在减免证明书有效期间,如病人家庭的财政或家庭状况有变导致影响其资格,病人或申请人须立刻通知医管局并提供所有相关资料重新进行经济审查,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五项:就业情况的转变、入息的转变(实际每月收入、花红、双粮、退休金等的增减)、经济来源的转变(赡养费、亲友的金钱援助、按月或定期收到的赔偿金等)、家庭状况的转变、资产的转变(例如收到保险赔偿金、银行户口或其他投资项目款项的增减)〔注37〕。

领头那句「包括但不限于」是源文件自己的字——五项是例子,不是一张完整清单。留意第二项明文包括花红和双粮,第五项明文包括保险赔偿金:两样都是一次性入账、很容易被当成「不算收入或资产」的东西。

申报错了的后果,源文件写得很直接: 在申请表或声明书上提供不完整、不准确、不适时或错误的资料,可导致申请被拒,或已获批之减免被部分或全部撤回,及/或被刑事起诉;在此等情况下,任何于撤回前已减免的医疗费用,医管局当视为欠款并会作出追讨。而注 8 写明,当中包括评估者当初根据声明书或其他资料而酌情予以考虑的特殊社会、家庭或经济因素,亦可能因提供不完整、不准确、不适时或错误的资料而被撤回。源页并写明:骗取医疗费用减免属刑事罪行,可因触犯《盗窃罪条例》(香港法例第 210 章)而被起诉,一经定罪可被判入狱十年〔注38〕。

⚠ 两类人请注意。第一类,收到「不批」或「只批部分」通知的人——你有四星期,而不是一个月零几日,钟由你收到通知那日起走。第二类,已经领着减免、期间转了工或收到一笔保险赔偿的人——源文件写的是「须立刻通知医管局」,不是等下次覆诊才讲。

医疗费用减免与撒玛利亚基金:两个经济审查、同一个医务社工、同一个覆核组

两个计划都要经济审查——但各自留了一条可以不用(再)做经济审查的例外路——都由医务社工做、都归同一个覆核组管,所以极易混淆。但它们给的钱用在不同的东西上,开放给不同的人。

两项医管局经济审查计划的对照。减免一栏取自医院管理局〈医疗费用减免(适用于符合资格人士)〉,页脚自注「医院管理局 二零二六年五月」:https://www.ha.org.hk/visitor/ha_view_content.asp?Content_ID=259365&Lang=CHIB5&Dimension=100&Ver=HTML ;撒玛利亚基金一栏取自医院管理局撒玛利亚基金〈申请资格〉 https://www.ha.org.hk/haho/ho/sf/serviceguide_samaritan_link3-b5.htm 及〈经济审查〉 https://www.ha.org.hk/haho/ho/sf/sf_fa_b5.htm (该两页均无自注修订日期)。两栏均为各自页面自身内容之转述。(撷取:2026年8月3日)
 医疗费用减免撒玛利亚基金
资助什么公立医院/诊所的收费自资购买的药物及医疗项目
谁人适用减免证明书适用于「属医管局及卫生署提供同一服务的公营医疗机构」「获基金资助的病人须为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病人」
有没有临床关卡没有。临床情况只是五项非经济因素之一有。非药物项目须由医管局医生或专职医疗人员评定为必需;药物项目须由一名指定的医管局医生签发治疗计划
资产怎么计算对照公屋轮候册资产限额;同住第一间自置或租置物业不计入一次性非药物项目:以项目预计费用/按金的倍数计(两倍以内一般全数资助)
有没有递减表源页没有公布。全数、部分,或不批有。〈经济审查〉页载有两张累进计算表(表二、表五)
可不可以不做经济审查有限度可以。已持有「部分」减免证明书、并符合放宽后全额减免资格的病人,只要声明财务状况无显著变化,就可以「毋须再次进行评估」升级做全数减免;但这条路只适用于部分减免升级全数这个情况,首次申请仍然要经过完整经济审查有。就特定极度昂贵药物,愿意缴付病人最高分担额(港币 100 万元)者「无需向医务社工提交所需文件作经济审查」
谁人评估医务社工/社工/行政主任医务社工
上诉期四星期(两次:申请结果、覆核结果)(见该计划页面)

四个分别值得逐个讲清楚,因为每一个都改变了「我应该去哪里」这条问题的答案。

第一,身分那道门。 减免的证明书按源文件写,适用于医管局及卫生署提供同一服务的公营医疗机构;而撒玛利亚基金〈申请资格〉页第一句就是「获基金资助的病人须为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病人并符合下列条件::」(源页印了两个冒号,照录)。一句讲完:在卫生署诊所覆诊的病人,收费这边有减免证明书的延伸安排,自费药物就不可以直接用基金。

而「符合下列条件」里面那项「身份规定」有两条腿,只读第一句的话会漏了第二条:病人必须符合宪报刊登的《医院管理局条例》订定的「符合资格人士」身份,病人必须为《入境条例》下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只适用于特定极度昂贵药物)〔注39〕。也就是说:基金的身分要求一般是「符合资格人士」,但就特定极度昂贵药物另开了一条永久性居民的路——这条腿只在那一类药物上面存在,不是一项通用放宽。

第二,临床关卡。 减免的入场条件是经济和社会状况,没有任何一项要求医生认为你需要什么。基金不同:非药物项目要由医管局医生或专职医疗人员根据医管局现行的临床指引评定为必需;药物项目则必须由一名指定的医管局医生签发治疗计划〔注40〕。也就是说:基金那边,药物项目一定要经一名指定的医管局医生签发治疗计划才开得到门;非药物项目就宽一些。

第三,没有递减表对有递减表。 减免这边,源页只有一条 75% 线分开「可获考虑全数减免」和其余,没有公布任何按入息递减的分担比例。基金那边不止有,而且有两张,各自在基金〈经济审查〉页上面公布:表二(一次性非药物项目,按家庭资产相对项目费用的倍数定分担比率)和表五(药物或非一次性非药物项目,按每年可动用之财务资源定分担比率)。

第四,一百万的「买断」。 基金〈申请资格〉页的 # 号注脚写明:就特定极度昂贵药物,若病人或申请人在审视家庭可动用财务资源后,理解项目经济审查准则,并愿意就是次申请缴付病人最高分担额(即港币 100 万元),则无需向医务社工提交所需文件作经济审查,惟须作出相关声明;在缴付最高分担额后,才会开始获得基金批核的药物资助〔注41〕。换言之:基金有一条「付足最高分担额就不用查」的路,减免完全没有对应的安排。这是两个计划之间最尖锐的结构性分别。

上面四项是分别;而两个计划相同的部分比大多数人以为的多很多,而且是刻意做成这样。 政府新闻稿附件(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即减免页自己连出去那份)讲修订家庭定义那项,写的是「放宽「家庭」定义至与申请自费药物或医疗项目安全网*下定义看齐」,而同一页的星号注是「*包括撒玛利亚基金」〔注42〕。

也就是说:两个计划的「家庭」定义是政策上刻意对齐的,不是巧合。 对齐的范围,看回两个计划自己的页面就见到:整张「家庭」定义表逐格相同、「受供养人」的定义相同、同住而由病人家庭供养的成员可以纳入的条款相同、医务社工酌情调整家庭人数的条款相同、「最少过去六个月」这个计算基础亦相同。入息限额表的五行数字亦一样,而医管局自己讲了为什么——〈医疗费用援助优化措施〉资料单张讲基金一次性非药物项目时写:放宽收入限额,1 人家庭收入限额放宽至现行机制下的 1.5 倍,与医疗费用减免机制优化措施看齐〔注43〕。

对读者而言,这个比「两者不同」更有用:你为了申请减免而计出来那个家庭人数,就是基金那边会用的同一个答案。 你不用为两个计划各计一次。但两张入息表的自注更新日期不同:减免页写「于2026年5月更新」,基金〈经济审查〉页的表一写「(于2026年5月30日更新)」。数字一样,日期两个——引用哪一张表,就用那一页自己的日期。

撒玛利亚基金怎样运作、资助哪些药、经济审查怎样计,本文不重复,见〈湿疹用药与公立皮肤科〉

还有第三个计划,顺带认住个名就行:关爱基金医疗援助项目。 它同样受上一节那个覆核组覆核,同样是资助自费项目。本文不展开。

⚠ 因为药费而找资助的人请注意:你要走的是基金那条路,不是减免;药物项目要先有一名指定医管局医生签发治疗计划才开到门,非药物项目就医生或专职医疗人员评定为必需已经行;而如果你是卫生署病人,你会发现两边的答案不一样。反过来,因为诊金、住院费、检查费而付不起的人,减免才是你那条路。

这个机制解决不到什么?

减免处理的是公立医院和诊所的收费,不是你全部的医疗开支;而它有几样东西,源文件本身就没有公布,或者已经过了时效。

(一)自费药物和自费医疗项目,不在减免处理的范围。 这些是撒玛利亚基金或关爱基金医疗援助项目的范畴。

(二)「有条件减免」是过渡安排,文件写明是 2026 年 1 月至 3 月期间的事。〈医疗费用援助优化措施〉资料单张在「医疗费用减免过渡性安排」标题之下写明,在 2026 年 1 月至 3 月期间安排有条件减免予有需要的病人:病人如因经济困难未能负担医疗费用、未能提供足够有效文件完成经济审查,但需要即日或紧急接受治疗,可签署声明书及声明大概经济状况,获发有效期为三个月的「有条件减免」;病人必须在有效期内向医务社会服务部(专队)提交所有文件以进行经济评估,如未能于限期内提交文件或未符合资格,届时必须清缴所有应缴费用〔注44〕。医管局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新闻稿讲同一件事那段,领头那句就是时限本身:「为了处理新增的费用减免申请,医管局会于明年一至三月过渡期间采取一系列特别过渡安排」。

这两份文件都将「有条件减免」绑定在 2026 年 1 月至 3 月这个窗口,而窗口已经过了。 而现行机制那一版(页脚自注二零二六年五月)中英文本都完全没有「有条件减免」这个安排。本文因此不会叫任何人依赖这个安排;至于它有没有在 3 月之后延续,本文引用的文件没有讲过。

但要分清楚:在同一份资料单张里面,紧接「有条件减免」之后那个标题是「现有医疗费用减免证明书持有人」,而那一段没有绑时限。 已经领着部分减免的人循那条路升级做全数,绑的是你自己那张证明书的到期日和覆诊或住院的三个月窗口,不是一至三月。这两段紧挨着印,很容易一起当成过了期——不要连在一起读。

(三)经济审查计算程式是初步参考,不是批核。 减免页自己写得很明白:计算程式供病人或申请人初步评估其家庭财务状况是否符合申请资格,惟所得之结果仅供参考,必须正式提交申请并通过评估者之经济审查方可获得减免资助〔注45〕。

一句讲完:计算程式说你「合资格」不等于你有减免,说你「不合资格」亦不等于你不应该去问——因为计算程式计的是两条经济线,而上文讲过,经济线以外还有非经济因素和酌情权,而那些是计算程式计不到的。计算程式:https://ewsecal.ha.org.hk/calculator/index.html?lang=tc

(四)「65 岁以下」这个字眼讲的是谁多了好处,不是谁被剔走。 如果你 65 岁或以上而手上有有限期减免,这一项不会令你失去任何东西。这一点值得专门讲,因为单看其中一份文件很容易得出相反的结论。

讲到将有限期减免的涵盖范围扩阔到偶发性门诊服务那一项,医管局和政府的文件用了两种写法:〈医疗费用援助优化措施〉资料单张写「扩阔65 岁以下人士的有限期医疗费用减免涵盖范围」;医管局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新闻稿写「扩阔有限期医疗费用减免涵盖范围至偶发性家庭医学门诊服务」,没有年龄限定;〈加强医疗保障措施懒人包〉第 3 页写「所有有限期医疗费用减免持有人 无需就偶发性普通科门诊服务额外申请费用减免」,写着「所有」;而同一份资料单张的英文本(文件自注「(12/2025)」)第 2 页亦没有年龄限定〔注46〕。

答案在政府新闻稿附件那条注脚里面,而那份文件是减免页自己连出去的。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加强医疗保障措施〉附件注2写明:现时,如 65 岁以下的有限期医疗费用减免持有人需要接受偶发性普通科门诊服务,他或她需向(医务)社工申请一次性医疗费用减免;65 岁或以上人士则无需额外申请费用减免〔注47〕。

一句讲完:65 岁或以上的有限期减免持有人,本来就不用额外申请;这项优化取消的是 65 岁以下那批人才要走的一次性申请。所以「65 岁以下」是讲谁多了好处,而「所有持有人」是讲改完之后的结果——两种写法讲的是同一件事的两个时点,不是互相矛盾。

对读者的实际影响:如果你 65 岁或以上、手上有一张有限期医疗费用减免证明书,你去看偶发性普通科或家庭医学门诊,不需要因为这一项而另外做一次申请——而且你一直都不需要。

⚠ 一个用字上的提示:早期文件(二○二五年三月附件、二○二五年四月小册子)写「普通科门诊」,后期文件(二○二五年十月新闻稿、十一月资料单张)写「家庭医学门诊/家庭医学诊所」。本文照登各份文件自己的用字,不代为统一;实际哪间诊所属哪一类,向诊所确认。

(五)这张证明书不是一张价目表。 过到线是「可获考虑」,不是「必获」;而全数还是部分,源页没有公布对应的入息级距。

下一步应该怎样做

  1. 先定家庭人数,再查表。 未婚、成年、不属受供养人的病人,即使和父母兄弟姊妹同住,也是一人家庭——入息 $15,450、资产 $295,000。查错了行,答案会由「一定过」变成「未必过」。
  2. 如果你在供养同住的长者或没有收入的家人,主动提出把他们纳入。 不提就不会自动计,而纳入之后家庭人数和门槛都会变。
  3. 五类文件一次齐了带去。「最快即日」的前提是「完整及准确」;缺一份就退回三十日那个钟,而那个钟由社工开口要求那日起计,逾期申请会被取消而不作另行通知
  4. 叫齐被纳入评估的家人一起去签名。 第四部分(乙)要每名被纳入的成员亲自签,而且签名式样要和银行那个一样。
  5. 不要储起账单。 过了由账单发出日期起计三个月,那张单的减免申请「一般不会处理」;而 60 天和 90 天的行政费是加起来计的。
  6. 手上那张证明书写着「部分减免」的,去做那个声明。 不用重新申请、不用再交文件、不用再做评估;时机是预约就诊前或住院后的三个月内,去医务社会服务部或专队。
  7. 家里已经有人领着减免的,第二个人不用从头评估。 但你拿到的是和他同等的级别和有效期——想要独立结果就要走全面评估。
  8. 收入或资产差一点过不到线,仍然可以试。 源文件列了五项非经济因素,并明文写「各类非经济因素不能尽列」,会酌情处理未符合经济因素但有特殊困难的病人。
  9. 收到不批或只批部分的通知,记住是四星期,不是三十日。 而且有两个不同的上诉,交去不同的人。
  10. 搞清楚你要的是哪一条路。 因为诊金、住院费、检查费付不起,走减免;因为自费药物或自费医疗项目,走撒玛利亚基金。新收费表本身和每年一万元的上限怎样运作,见〈公立医院 2026 收费〉;基金的资助药物名单和可动用财务资源怎样计,见〈湿疹用药与公立皮肤科〉。要比较公立轮候以外还有什么选择,另见上文第(五)项所引那一篇。
  11. 如果你 65 岁或以上、手上有有限期减免,看偶发性门诊不用额外申请。 不要因为读到「扩阔65 岁以下人士」而以为这项安排不关你事。

常见问题

我和父母兄弟姊妹住在一起,是不是计四人家庭?

多数不是。医管局那张表写着:一个未婚、又非受供养人的病人,「会被视为一人家庭(不论病人是否与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兄弟姊妹同住)」。受供养人的定义是未婚,加未满 18 岁,或 18 至 25 岁正接受全日制教育;不符合这个定义的病人才划分为非受供养人——也就是说,一个未婚的 18 至 25 岁全日制学生仍然是受供养人,不是一人家庭;真正落入非受供养、一人家庭那批的,是 26 岁或以上,或者 18 至 25 岁但非全日制学生的未婚病人。门槛因此是一人家庭那行——入息 $15,450、资产 $295,000;但这个 $295,000 是「没有长者成员」那格,如果病人本身是 65 岁或以上长者,资产限额会提高至 $463,000。已婚(源文件注明包括分居、离婚、正进行离婚法律程序或丧偶)就计配偶和受供养子女。

审批要等多久?

医管局公布了一个最快值,附带条件。〈加强医疗保障措施懒人包〉(文件自注「2025年4月版」)第 6 页:「就申请医疗费用减免,病人提交所有家庭收入及资产资料,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后,有关申请医疗费用减免最快即日会获得批核。」同一份文件第 7 页:「医管局于收到完整及准确的证明文件后,会随即处理申请,务求尽快向病人批核费用减免。」两句的前提都是文件齐和准确。要留意这是「最快」,不是「通常」——同一机构在〈「全年收费上限」〉页讲另一个计划时用的字是「评估过程通常需要14天」,减免这边没有公布对应的一般值。所以坊间「一般多少个星期批」的说法,在医管局公布的文件里面找不到出处,本文亦没有采用。

我已经领着减免证明书,2026 年优化之后我要做什么?

分三种情况,全部不用从头申请。(一)那张证明书照样有效:〈医疗费用援助优化措施〉资料单张「现有医疗费用减免证明书持有人」一段写明,现时已持有的证明书(不论全额或部分)可继续获得减免、毋须重新申请,直至有效期完结为止。(二)如果你那张证明书写着「部分」减免、而你又符合放宽后全额减免的资格,同一段写着可于预约就诊前或住院后的三个月内前往专队,声明财务状况无显著变化后,便可根据新准则获得全额减免,毋须再次进行评估,而有效期至原有减免证书到期日;医管局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新闻稿讲同一件事,去的地方写「医务社会服务部」。(三)如果你 65 岁或以上、手上是有限期减免,看偶发性普通科或家庭医学门诊本来就不用额外申请——政府新闻稿附件注2:「65 岁或以上人士则无需额外申请费用减免。」

批不到可以覆核或者上诉吗?期限多少日?

是四星期,不是 30 日,而且有两个:不同意申请结果,在接获医管局或社署通知起计四星期内向处理申请的办事处或有关医院的病人联络主任提出;不同意覆核结果,在接获覆核结果或通知书发出日起计四星期内向处理覆核的医院的病人联络主任提出。同一页那个「30日」讲的是交文件——由医务社工、社工或行政主任提出要求那日起计 30 日内未交齐,申请会被取消而不作另行通知。

那张减免证明书只在签发那间医院用得?

不是。减免页写明所签发的减免证明书「不单适用于病人入住、求诊或获发减免证明书的公立医院/诊所,同时亦适用于属医管局及卫生署提供同一服务的公营医疗机构,包括住院服务、门诊服务及社康服务等」。留意延伸的条件是「同一服务」四个字,你那项算不算,向签发的评估者确认。另外要留意反面:撒玛利亚基金〈申请资格〉页写明「获基金资助的病人须为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病人」——自费药物那条路不是这样走。

那张单放了几个月才去申请,还行不行?

可能不行。减免页写明:除非有特殊情况或合理解释,医务社工、社工或行政主任「一般不会处理由账单发出日期起计逾期三个月或以上的医疗费用减免申请」。另外按第 6792 号公告,账单发出后 60 天及 90 天分别会加收欠款额 5%(每张单上限 $1,000)及 10%(每张单上限 $10,000)的行政费用。

我收入或者资产差一点过不到线,还有没可以试?

有。减免页列了五项非经济因素(临床情况、残疾或单亲或弱势、能否帮助解决家庭问题、特别开支、其他合理的社会因素),并且同一段写明「各类非经济因素不能尽列」,会「按个别情况酌情处理未符合经济因素但有特殊困难的病人」。另外两项经济准则下面亦写着「如未符合经济因素,也可以提供其他非经济因素供医务社工/社工考虑」。

注释:官方原文

〔注1〕 医管局〈医疗费用减免(适用于符合资格人士)〉:「在2026年1月公营医疗收费改革后,医院管理局(下称「医管局」)继续贯彻政府的基本理念,即是不会有市民因经济原因而得不到适当的医疗照顾。因此,医管局设有医疗费用减免机制,为有需要的病人提供援助。」

〔注2〕 同上,「对象」一节:「社会福利署(下称「社署」)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受助人,长者院舍照顾服务券计划级别0院舍券持有人 1 和75岁或以上长者生活津贴(包括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下)受惠人 2 只须于每次登记求诊时通知医院/诊所职员乃「符合医疗费用豁免资格人士」,并出示身份证明文件,职员透过联机查询系统确认资格后,即可获豁免公营医疗服务的收费。」

〔注3〕 医管局〈「全年收费上限」(适用于符合资格人士)〉:「加强医疗保障是公营医疗收费改革重要的一环。由2026年1月1日起,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于医疗费用减免机制外,建立第二层安全网,为合资格病人设立无需经济审查的每年一万港元公营医疗服务费用上限–「全年收费上限」。」

〔注4〕 同上,「申请资格」:「必须为符合资格人士*/病人于年度内累计缴付的「合资格医疗费用及收费」达到一万港元/在申请「全年收费上限」时,在医管局辖下无任何拖欠的「合资格医疗费用及收费」/病人接受之医院服务不得被医管局裁定为「无临床需要」」

〔注5〕 医管局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新闻稿:「符合资格人士于东华东院、东华医院及广华医院的门诊服务求诊将会继续获豁免缴付以下费用:家庭医学诊所(不包括综合诊所)的诊治及处方药物费用(适用于所有符合资格人士)/专科门诊诊所(不包括综合诊所及专职医疗诊所)的诊治费用(只适用于年龄为75 岁或以上,或12 岁或以下的符合资格人士)」

〔注6〕 减免页:「此外,为保障没有领取上述社会福利的三类人士,包括:低收入人士、长期病患者及贫困年长病人,医疗费用减免机制可避免他们承受沉重的经济负担。政府是基于以下的原则加强当时的减免机制:(一)公帑应集中资助弱势社群,以及那些对病人构成沉重经济负担的服务;(二)在评定病人是否符合资格获减免公共医疗费用时,设定一套客观而具透明度的准则;同时须考虑经济和非经济的因素;(三)经加强后的机制应利便市民使用,而同时维持所需的行政和营运费用在现时的低水平。」

〔注7〕 同上,注 1 及注 2:「1 于 2017 年 3 月起,长者院舍照顾服务券(院舍券)计划级别 0 院舍券持有人可获豁免公营医疗服务的收费。 2 于 2017 年 7 月 15 日起,医疗费用减免安排扩展至符合可获豁免公营医疗服务收费资格的长者生活津贴受惠人。有关豁免安排于 2018 年 6 月 1 日起,同样适用于 75 岁或以上的「高额长者生活津贴」受惠人。由2022年9月1日起,在「普通长者生活津贴」及「高额长者生活津贴」合并后,有关豁免安排同样适用于75岁或以上的「长者生活津贴」受惠人(包括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

〔注8〕 同上:「医务社工/社工/行政主任会以家庭为基础作出资格评估。在定义「家庭」时,第一步会先厘定病人是否为受供养人,即为未婚,以及(i)未满18岁;或(ii)18至25岁正接受全日制教育的人士。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病人会划分为非受供养人」

〔注9〕 同上:「若有其他同住的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是由病人家庭所供养(例如:该家庭成员是受供养的长者、或是因没有收入/低收入而经济上未能独自生活的成人、或是因本身的精神或身体状况而不能自我照顾的人士等),病人/申请人可将这些同住及属受供养的家庭成员纳入经济评估内,一并提交他们的入息、资产和支出的资料以作评估。」「如个别个案有特殊的家庭因素或情况而须予例外考虑,医务社工/社工可按其专业判断,酌情调整该个案的家庭人数 6 。」

〔注10〕 同上,四条注脚:「3 在法律上获承认的领养父母子女关系,或非婚生子女而能出示证明有关父母子女关系的成员也涵盖在内。 4 即为未婚,以及(i)未满18岁;或(ii)18至25岁正接受全日制教育的人士。 5 包括分居、离婚、正进行离婚法律程序或丧偶的病人。 6 例如有核心家庭成员因升学/工作假期而身处海外要暂时离家而与病人不同住,医务社工可考虑不将此成员纳入经济评估。」

〔注11〕 同上:「病人只要同时符合下列两项经济准则,便可根据加强后的机制申请医疗费用减免(如未符合经济因素,也可以提供其他非经济因素供医务社工/社工考虑):(一) 一人家庭的每月家庭入息不超过适用于其家庭人数的「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不包括外籍家庭佣工)的150%;二人或以上家庭的每月家庭入息不超过适用于其家庭人数的「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以及 (二) 病人的家庭资产值低于适用于其家庭人数的合资格登记公屋轮候册所设定的资产限额。至于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共同自住的第一间自置或租置物业则不计算入这项资产值内。此外,由于大部分长者已不再赚取任何收入,而且需倚赖个人积蓄生活,有长者成员的家庭资产限额将较没有长者成员的家庭为高。」

〔注12〕 医管局〈加强医疗保障措施懒人包〉(文件自注「2025年4月版」):「资产限额 放宽至申请公屋资产限额(同时保留现时资产限额可因应每名长者而获提升$168,000的安排。)」

〔注13〕 减免页:「如病人的家庭入息低于适用于其家庭人数的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的75%,并符合资产限额资格,则可获考虑全数减免医疗服务收费。」

〔注14〕 同上:「医务社工/社工/行政主任经评估后批准的收费减免会分为只限生效一次,或在某段期间内有效。医务社工/社工/行政主任可视乎病人的实际需要和情况,酌情决定这段有效期的长度,而最长有效期为十八个月。为方便需经常到专科门诊覆诊的长期病患者,医务社工/社工/行政主任也会因应个别病人的情况,预先审批专科门诊费用减免。此外,为了更方便已获医疗费用减免的病人,医务社工/社工/行政主任所签发的减免证明书不单适用于病人入住、求诊或获发减免证明书的公立医院/诊所,同时亦适用于属医管局及卫生署提供同一服务的公营医疗机构,包括住院服务、门诊服务及社康服务等。」

〔注15〕 同上:「除根据病人每月家庭收入和资产值评估经济情况外,医务社工/社工会同时考虑下列各项非经济因素:(一) 病人的临床情况(根据病人使用各项公营医护服务的频密程度和病情严重性来界定);(二) 病人是否残疾人士、须供养子女的单亲家长,或其他弱势社群人士;(三) 减免收费能否促使和帮助病人解决家庭问题;(四) 病人是否需付任何特别开支,令其难以支付公共医疗费用;或 (五) 其他合理的社会因素。」「医务社工/社工考虑上述非经济因素时会确保经常使用公共医疗服务的长者或长期病患者,如有需要也可得到医疗费用减免。各类非经济因素不能尽列,如有需要,医务社工/社工将按个别情况酌情处理未符合经济因素但有特殊困难的病人。减免医疗服务收费的准则及指引将会定期检讨,以确保有需要的病人得到适当的医疗照顾。」

〔注16〕 同上:「病人如因经济困难未能负担医疗服务收费,可向各公立医院和诊所的医务社会服务部、社署综合家庭服务中心*、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或其他指定服务单位申请减免缴费。医务社会工作者及社署综合家庭服务中心*、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或其他指定服务单位社工(下称「医务社工/社工」)或行政主任会处理有关申请,并会以家庭为基础作出资格评估,考虑因素包括申请人患病所引致的经济、社会和医疗情况。」「联络方法」一节:「公立医院和诊所的医务社会服务部/社署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社署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 或其他指定服务单位(适用于正由服务课或其他指定服务单位的社工跟进之个案)」

〔注17〕 同上,整版最后一行:「*受资助非政府机构营办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 不提供 医疗费用减免申请的服务」

〔注18〕 同上:「病人若因经济困难,未能缴付医疗款项而需要申请医疗费用减免,可于办公时间内,带同下列文件正本及副本,前往公立医院/诊所的医务社会服务部、所住地区的社署综合家庭服务中心*、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或其他指定服务单位,并递交已填妥的 申请表格 以便进行有关的评估。」

〔注19〕 同上:「其他人士亦可代病人提交申请,包括家长/监护人代十八岁以下之病人办理申请,获病人正式授权人士(需递交已填妥的 申请医疗费用减免授权书 ),或根据《精神健康条例》获委任为病人监护人的人士,或任何以代理人身分替无能力或自己无法办理申请的病人代办申请的人士。」

〔注20〕 同上:「假如获病人授权代办医疗费用减免申请的申请人,未能于申请时出示病人/同住而被纳入经济评估的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医务社工/社工/行政主任可考虑接受身份证明文件副本作申请之用,惟个别于申请医疗费用减免过程中必须以病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与其他部门作核实身份的情况除外。」

〔注21〕 医管局〈医疗费用减免申请表〉(文件自注「Ver. 1/2026 (2026 年1 月1 日生效)」)封面「注意:」:「- 在签署前,请提交准确的证明资料并小心阅读申请指引及本表格,尤其是第四部份的声明及保证书。 - 请用黑色或深蓝色原子笔清楚填写此表格。如书写错误,请用笔划线删改,并在旁签名作实,切勿使用涂改液。 - 填写金额($)时,小数点后数字不用填写。」

〔注22〕 同上,第四部分(乙):「病人家庭中每名成员 (如有) 谨签署此声明书,申明在此申请表上所有关于其本人的资料 (包括证明文件资料)为完整、准确、适时及真确。」两截签名栏下的注脚:「^ 签名须与银行保存之签署式样相同。」另载:「[注:如申请人亦为病人家庭成员,则应以病人家庭成员的身分同时签署此第四部分(乙)部。]」

〔注23〕 减免页文件清单五类全文:「(一) 病人/申请人/同住而被纳入经济评估的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 — 香港身份证/护照/旅行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二) 病人及同住而被纳入经济评估的家庭成员的同住证明 — 公屋租约 (三) 病人及同住而被纳入经济评估的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 受雇人士: 最少过去六个月的银行户口簿、月结单、薪俸结算书或雇主发出的入息证明、强积金供款纪录、报税表或评税通知书或其他收入的证明文件(例如花红、津贴、佣金、兼职收入、一次性的酬金、每月退休金);自雇/业务经营者: 营业损益表、报税表、收入声明或其他有关收入的证明文件;无业人士: 无业证明文件(例如解雇信、雇主向即将停止雇用员工发出的通知信、医疗证明、修读全日制课程证明、正在求职证明等);其他收入: 补助款(例如非同住亲友给予的家用生活费/代家庭成员缴交的费用)、赡养费、租金收入(例如物业土地、车位、车辆、船只)、安老按揭计划/年金计划/保险计划下定期发放的年金/保险收入等 (四) 病人及同住而被纳入经济评估的家庭成员持有或拥有的资产证明,包括所有属于他们名下,不论个人名义或联名及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的资产 — 最少过去六个月的所有常用、不常用或已结束的个人及联名银行户口 7 ,包括储蓄、定期存款、零存整付、外币存款、投资、股票及证劵户口、支票户口、综合户口、香港赛马会投注户口等的银行户口簿/月结单/纪录等;自雇/业务经营者的商业登记证/资产负债表/公司帐户结单等证明文件;年金计划/含有投资或储蓄成份保险,例如投资连系的保险计划,人寿保险及年金计划的证明文件,例如年结/月结通知书;拥有的股份、股票、认股证、基金、债劵及其他投资项目的文件证明;物业(包括安老按揭计划下已抵押的物业)/土地/车位拥有权证明,例如差饷单、缴纳地税通知书、按揭还款表等;电子钱包(例如PayMe/支付宝/微信支付)户口号码、其过去六个月的交易及结余纪录截图;代他人管理的资产/托付他人管理的资产/其他资产(例如未过户支票) (五) 病人及同住而被纳入经济评估的家庭成员的主要支出证明 — 按揭月结单、租金收据、支出纪录、医疗单据纪录等」;注 7:「一般而言,联名户口的结余将按存户人数平均计算,除非出示文件证明金额分配情况。」

〔注24〕 同上:「医务社工/社工/行政主任会以病人及同住而被纳入经济评估的家庭成员最少过去六个月的经济状况资料,作为医疗费用减免资格的评估。医务社工/社工/行政主任可视乎个别申请的情况而要求提供其他文件,及/或多于六个月的经济状况资料,并查询个别提款/存款的用途和收支纪录等的详情,及/或在有需要时,联络病人、病人的家人或有关人士澄清、要求提供进一步证明文件/解释和核实资料,从而计算及评估病人家庭的经济状况。」「如在办理申请时,病人/申请人提供不适时的证明资料,或已递交的资料需要更新,医务社工/社工/行政主任可要求病人/申请人重新提交所有适时的资料。」

〔注25〕 同上:「如病人有同住而被纳入经济评估的家庭成员持有有效的医疗费用减免证明书,申请人无需再进行全面经济评估,医管局会参考其家庭成员申请医疗费用减免时所提交的财务资料,并按实际情况只要求病人提供必要或有所欠缺的资料,而无须逐一从头评估而获得与该家庭成员同等的减免至该医疗费用减免获批的有效日期。然而在申请批核后,如病人家庭的财政或家庭状况有变、覆核机制或其他原因需要进行重新评估,此简化申请安排可能即时终止而不作另行通知。」及「74岁或以下的长者生活津贴受助人可提交领取长者生活津贴的证明,以豁免提交以下文件作经济审查之用:」

〔注26〕〈医疗费用援助优化措施〉资料单张(文件自注「(2025 年11 月28 日)」)「现有医疗费用减免证明书持有人」:「现时已持有医疗费用减免证明书(不论全额或部分减免)的病人,可继续获得减免,毋须重新申请,直至证明书的有效期完结为止。」「如病人因经济因素获发「部分」医疗费用减免证明书,并符合放宽后全额减免的资格,病人可于预约就诊前或住院后的三个月内,前往专队,声明财务状况无显著变化后,便可根据新准则获得全额减免,毋须再次进行评估,而有效期至原有医疗减免证书到期日。」

〔注27〕 医管局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新闻稿:「若病人现时持有部分医疗费用减免证明书,并符合放宽后全额减免的资格,病人可于明年起在预约就诊前三个月内或住院后的三个月内,前往医务社会服务部,声明财务状况无显著变化后,便可根据新准则获得全额减免,毋须再次进行评估,而有效期至原有医疗费用减免证明书到期日。」〈加强医疗保障措施懒人包〉第 6 页另载:「病人现时持有的医疗费用减免证明书(不论全额或部分减免)在2026年1月1日医疗费用减免机制优化后仍然有效,直至减免有效期完结为止。医管局会作出一次性过渡性安排,病人无需再次进行评估。」

〔注28〕 减免页:「由于处理申请需时,病人/申请人必须尽快向医务社工/社工/行政主任递交已填妥的申请表格及全部申请所需资料/文件。若病人/申请人未能按医务社工/社工/行政主任要求在30日内递交已填妥的申请表格及全部申请所需资料/文件,申请将被取消而不作另行通知。」

〔注29〕 同上:「根据宪报(第6792号公告),就未清缴的公营医院服务收费向病人征收及病人须缴付以下行政费用︰(i) 由账单发出日期起计60天后,征收欠款额的5%,每张账单上限为1,000元﹔及(ii) 由账单发出日期起计90天后,征收欠款额的10%,每张账单上限为10,000元。此外,鉴于办理医疗费用减免申请需时,欲申请医疗费用减免的病人/申请人应尽早向医务社工/社工提出。除非有特殊情况或合理解释,医务社工/社工/行政主任一般不会处理由账单发出日期起计逾期三个月或以上的医疗费用减免申请。」

〔注30〕 同页英文本:「An additional administrative charge of a further 10% on the outstanding fees amount shall be imposed if the bills remain outstanding 90 days from issuance of the bills, subject to a maximum charge of $10,000 for each bill.」

〔注31〕 减免页:「如病人曾递交文件接受经济审查,并已获批医疗费用减免(首次申请)后,于首次申请获批后的十八个月内再次申请,如经济情况没大转变致影响其医疗费用减免资格,病人可毋需递交文件接受经济审查,继续获批医疗费用减免最长至首次申请获批后的十八个月。然而在申请批核后,如病人家庭的财政或家庭状况有变、覆核机制或其他原因需要进行重新评估,此简化申请安排可能即时终止而不作另行通知。」

〔注32〕〈医疗费用援助优化措施〉资料单张:「于最多18 个月内再次申请减免时,只需签署声明书确认家庭财政状况无显著变化,无需重新提交经济文件作经济审查,可获减免至最长第一次批核后的18 个月」;医管局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新闻稿:「病人如在18 个月内再次申请减免,只需签署声明书确认家庭财政状况不变,毋须重新提交经济文件作审查」。

〔注33〕〈加强医疗保障措施懒人包〉第 6 页:「就申请医疗费用减免,病人提交所有家庭收入及资产资料,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后,有关申请医疗费用减免最快即日会获得批核。」第 7 页:「医管局于收到完整及准确的证明文件后,会随即处理申请,务求尽快向病人批核费用减免。」

〔注34〕 医管局〈「全年收费上限」(适用于符合资格人士)〉:「评估过程通常需要14天。无法在此期间内完成的评估会向病人/申请人发出进度通知。」

〔注35〕 减免页:「如病人/申请人不同意申请的结果,必须在接获医管局/社署通知申请的结果起计四星期内提出上诉。详情可向处理其申请的办事处或有关医院的病人联络主任查询。」「如病人/申请人不同意覆核的结果,必须在接获医管局覆核结果或覆核结果通知书发出日 (如适用)起计四星期内提出上诉。详情可向处理其覆核的医院的病人联络主任查询。」

〔注36〕 同上:「申请医疗费用减免时,申请人必须向医务社工/社工/行政主任提供完整、准确、真确及适时的资料,以供评估和核对。为了确保医疗费用援助制度健全及防止被滥用,医管局于2007年3月成立覆核组(减免申请) (2008年改称医疗费用减免组),负责:预防和侦查医疗费用减免,撒玛利亚基金及关爱基金医疗援助项目的诈骗和滥用/对干犯与诈骗有关罪行的嫌疑人士采取恰当行动」「为达致上述目标,医管局于总办事处及各医院联网设立的覆核机制会:就怀疑诈骗医疗费用减免,撒玛利亚基金或关爱基金医疗援助项目的个案进行深入调查/定期随机抽查已批核的个案/对有高风险出现诈骗及滥用的个案加以覆核/与医管局内部、政府部门、银行、雇主及其他人士作资料核对」

〔注37〕 同上:「在递交申请或提供声明书后,及在医疗费用减免证明书有效期间,如病人家庭的财政或家庭状况有变,导致影响其获得医疗费用减免的资格,则病人/申请人须立刻通知医管局,并提供所有相关资料予医务社工/社工/行政主任重新进行经济审查 ,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i) 就业情况的转变(包括从事受雇或自雇工作、转职/离职等)(ii) 入息的转变(实际每月收入/花红/双粮/退休金或以上项目款项的增减等)(iii) 经济来源的转变(例如:赡养费/亲友的金钱援助/按月/定期收到的赔偿金或以上项目款项的增减等)(iv) 家庭状况的转变(例如:同住家庭成员人数增减、婚姻状况改变等)(v) 资产的转变(例如:收到保险赔偿金、银行户口或其他投资项目款项的增减等)」

〔注38〕 同上:「在申请表或声明书上提供不完整、不准确、不适时或错误的资料(包括证明文件资料),可导致申请被拒,或已获批之医疗费用减免被部分或全部撤回 8 ,及/或被刑事起诉。在此等情况下,任何于撤回前已减免的医疗费用,医管局当视为欠款并会作出追讨。」「8 当中包括医务社工/社工当初根据病人家庭/申请人在声明书上或其他的资料部份而酌情予以考虑的特殊的社会、家庭或经济因素/情况,亦可能因病人家庭/申请人提供不完整、不准确、不适时或错误的资料而被撤回。」「骗取医疗费用减免乃属刑事罪行,除可导致病人丧失资格外,病人/申请人/病人家庭成员可因触犯 盗窃罪条例 (香港法例第210章)而被起诉。任何触犯盗窃罪的人士,一经定罪,可被判 入狱十年 。」

〔注39〕 医院管理局撒玛利亚基金〈申请资格〉:「获基金资助的病人须为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病人并符合下列条件::」「2. 身份规定 病人必须符合宪报刊登的《医院管理局条例》订定的「符合资格人士」身份。 或 病人必须为《入境条例》下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只适用于特定极度昂贵药物 ^)」

〔注40〕 同上:「1. 临床规定 非药物项目:由 医管局医生或专职医疗人员*根据医管局现行的临床指引评定为必需之项目。 药物项目:根据医管局现行的临床指引,有关病人的治疗计划必须经由一名指定的医管局医生签发。」

〔注41〕 同上,# 号注脚:「# 就特定极度昂贵药物,若病人/申请人在审视病人家庭的可动用财务资源后,理解项目经济审查准则,并愿意就是次申请缴付病人最高分担额(即港币100万元),则无需向医务社工提交所需文件作经济审查,惟病人/申请人须作出相关声明表明其愿意就是次申请缴付病人最高分担额。在缴付病人最高分担额后,才会开始获得基金批核的药物资助。如有关的经济审查准则有任何变更,医管局将会审视上述安排。」

〔注42〕 政府新闻稿附件(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放宽「家庭」定义至与申请自费药物或医疗项目安全网*下定义看齐」;星号注:「*包括撒玛利亚基金」。

〔注43〕〈医疗费用援助优化措施〉资料单张:「放宽收入限额:1 人家庭收入限额放宽至现行机制下的1.5 倍,与医疗费用减免机制优化措施看齐」

〔注44〕 同上,「医疗费用减免过渡性安排」:「在2026 年1 月至3 月期间安排有条件减免安排予有需要的病人/病人如因经济困难未能负担医疗费用,需要申请医疗费用减免,且未能提供足够有效文件及资料以完成经济审查,但需要即日或紧急接受治疗。/病人需签署声明书及声明大概经济状况,便可作特别安排获发有效期为三个月的「有条件减免」。/病人必须在「有条件减免」有效期内向医务社会服务部(专队)提交所有文件以进行经济评估,合资格病人将获发正式医疗费用减免证明书。/如病人未能于限期内提交文件或未符合相关申请资格,届时必须清缴所有应缴费用(如有)」医管局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新闻稿:「为了处理新增的费用减免申请,医管局会于明年一至三月过渡期间采取一系列特别过渡安排,以便病人适时获知审核结果」

〔注45〕 减免页:「医管局互联网医疗费用减免网页备有 经济审查计算程式 供病人/申请人初步评估其家庭财务状况是否符合申请医疗费用减免的资格,惟所得之结果仅供参考,病人/申请人必须正式提交申请,并符合上述申请资格,包括通过医务社工/社工/行政主任之经济审查,方可获得减免资助。此外,病人/申请人亦可利用该经济审查计算程式,在病人家庭的财政状况/病人领取综援的资格有变时,检视自己是否仍符合获得医疗费用减免的资格。」

〔注46〕〈医疗费用援助优化措施〉资料单张:「扩阔65 岁以下人士的有限期医疗费用减免涵盖范围,以包括偶发性家庭医学诊所服务」;医管局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新闻稿:「扩阔有限期医疗费用减免涵盖范围至偶发性家庭医学门诊服务,并延长最长12 个月的减免有效期至18 个月」;〈加强医疗保障措施懒人包〉第 3 页:「所有有限期医疗费用减免持有人 无需就偶发性普通科门诊服务额外申请费用减免」;同一份资料单张英文本(文件自注「(12/2025)」)第 2 页:「Holders of period waivers which cover episodic FMOP services would not need to apply one-off waiver for each episodic appointment.」

〔注47〕 政府新闻稿附件(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注2:「现时,如65 岁以下的有限期医疗费用减免持有人需要接受偶发性普通科门诊服务,他/她需向(医务)社工申请一次性医疗费用减免。65 岁或以上人士则无需额外申请费用减免。」

本文不作陈述的事项

  • 审批需时的「一般值」——本文没有列数字,因为医管局公布的是最快值。 医管局〈加强医疗保障措施懒人包〉(文件自注「2025年4月版」)公布的是一个附带条件的最快值(文件齐而准确之后「最快即日会获得批核」),已引于上文。文末〈资料来源〉所列的医管局减免文件,没有一份列出一个「通常需时多久」的数字;对照之下,同一机构在〈「全年收费上限」〉页就写着「评估过程通常需要14天」。本文亦没有采用坊间任何「一般多少星期批」的说法。
  • 「有条件减免」现在仲有没有——本文不作陈述。 本文引用的文件将它绑定在 2026 年 1 月至 3 月;而现行机制页(页脚自注二零二六年五月)没有提过这个安排。没有任何一份本文引用的文件讲过它已经结束,亦没有任何一份讲过它延续。 两个方向都不作陈述。
  • 网上申请有没有启用——本文不作陈述。 医管局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新闻稿写的是目标:「医管局亦会逐步电子化评估过程,在今年年底让申请人透过手机应用程式HA Go 查阅申请进度及上传文件等,目标在明年第三季可在网上进行申请程序。」〈医疗费用援助优化措施〉资料单张则将 HA Go「医疗费用援助一站通」分两阶段(首阶段上传文件、推送通知、查阅申请详情;第二阶段自助办理申请)。这两份文件讲的是目标同阶段,本文没有能够引用的文件讲明实际启用状况。
  • 六人或以上家庭的资产上限,在医管局减免页上面没有印——但个数字本身有公布,本文已列出(房委会 $731,000)。 本文不作陈述的是另外两点:(一)医管局实际会不会就六人或以上家庭直接采用房委会那行数字;(二)每名 65 岁或以上长者加 $168,000 的安排,在六人或以上那几行怎样叠上去。这两点要向医务社工/社工/行政主任确认,本文不会代为推算。
  • 全数减免同部分减免之间的级距——医管局〈医疗费用减免(适用于符合资格人士)〉页没有公布。 该页只有一条 75% 线,没有印任何按入息计算减免百分比的表。本文只就这一页作此陈述。
  • 扩阔有限期减免涵盖范围那项优化,适用范围已由政府新闻稿附件注2解释,本文已列出(见上文)。 本文不作陈述的是:现行机制页本身没有重述这一项,所以哪一种诊所在今日的营运上算「偶发性普通科/家庭医学门诊」,本文没有引用的文件逐间界定过。
  • 非符合资格人士的减免——本文没有描述其准则。 本文全篇讲的是〈医疗费用减免(适用于符合资格人士)〉。〈医疗费用减免申请表〉(Ver. 1/2026)第三部份确有一项「特殊情况 (适用于非符合资格人士的申请,申请人必须填写此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即是这条路存在;但适用准则属另一份文件,本文没有引用,因此不作陈述。
  • 「申请医疗费用减免授权书」的内容——本文没有描述。 减免页列了这份文件并要求代办人递交已填妥的版本,本文只转述这一点,没有引用该文件本身的条款。
  • 经济审查计算程式的计算结果——本文没有引用任何一个。 页面自注结果「仅供参考」,而本文所有数字均取自页面公布的表格,不是取自计算程式的输出。
  • 2026 年新收费表、每年一万元「全年收费上限」的机制、急症室收费同退款安排——本文没有重复。 见本站关于 2026 年公立医院收费的专文。本文只在需要分辨两个机制那阵引用「全年收费上限」页自己一句「无需经济审查」,以及同一页「申请资格」一节的四项——因为年度内累计缴付合资格医疗费用及收费达一万港元、同「无任何拖欠」这两项,直接决定了上限对给不起那个读者来讲是不是一条走得通的路。该页其余内容(涵盖范围、每年接受申请的期限、按历年度重新申请、获批前多缴款项的结转及退款安排,以及「必须为符合资格人士*」那个星号所指的定义)本文没有转载,一律见本站关于 2026 年公立医院收费的专文。
  • 撒玛利亚基金的资助药物名单同每年可动用财务资源的计算方法——本文没有重复。 见本站关于公立皮肤科与用药资助的专文。本文只列出两个计划结构上的分别同刻意对齐的部分。
  • 基金的两张累进计算表(表二、表五)的级距同分担比率——本文没有转载。 两张表都印在医院管理局撒玛利亚基金〈经济审查〉页上(表二属一次性非药物项目,表五属药物/非一次性非药物项目),本文只指出他们存在同各自适用哪一类申请,数字直接看该页。
  • 关爱基金医疗援助项目——本文只提及其存在同其受同一覆核组覆核,没有描述其准则。
  • 哪个医务社工/哪间医院批得宽松些——本文不作任何比较。 文中所有内容均为官方文件自身内容之转述。

免责声明 本文仅供一般资讯用途,并不构成医疗或财务建议。文中所述门槛、期限及程序,均为各官方文件自身内容之转述,并非对任何个别申请结果之预测。减免批核与否、属全数或部分,由医务社工/社工/行政主任按个别个案评估决定。如需诊断或治疗,请咨询合资格的香港注册医生。

Disclaimer This article is for general information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medical or financial advice. Consult a qualified Hong Kong-registered doctor for diagnosis or treatment.

本文仅为健康及公共服务资讯,不涉及任何医药广告,亦未推广或建议使用任何特定机构、疗法或医疗服务。

资料来源

  • 机制的基本理念(「不会有市民因经济原因而得不到适当的医疗照顾」);三类自动获豁免人士及其两条注脚的实施日期;三条加强机制的原则;「家庭」定义表、受供养人定义及注三至注六;两项经济准则;入息限额表(统计期二零二六年第一季,页面自注「(以上数字于2026年5月更新,并每季调整一次)」,表内资料来源自注为政府统计处综合住户统计调查);资产上限表(页面自注「(以上数字于 2026年4月更新,并每年调整一次)」,表内资料来源自注为香港房屋委员会及房屋署,每名长者加 168,000 元);75% 线「可获考虑全数减免」;五项非经济因素及「各类非经济因素不能尽列」;最长十八个月有效期、只限生效一次、预先审批专科门诊费用减免、证明书适用于医管局及卫生署机构;十八个月内再申请的简化安排及其但书;申请地点三项及星号注(「*受资助非政府机构营办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 不提供 医疗费用减免申请的服务」);办公时间内带文件正本及副本;代办申请及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安排;五类证明文件全表及注七;「最少过去六个月」及要求更多资料的酌情权;不适时资料须重新提交;有家庭成员持有效减免证明书的简化安排;74 岁或以下长者生活津贴受助人文件豁免表;三十日文件期限;第 6792 号公告的 60 天/90 天行政费用及三个月申请时限;两项四星期上诉及其对象;覆核组(2007 年 3 月成立,2008 年改称医疗费用减免组)的职责及覆核机制四项;资料有变须申报(i)至(v)及「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失实的后果、注八及《盗窃罪条例》(第 210 章);经济审查计算程式「仅供参考」一段:医院管理局〈医疗费用减免(适用于符合资格人士)〉,页脚自注「医院管理局 二零二六年五月(内文中「按家庭人数厘定的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不包括外籍家庭佣工)」 于2026年5月更新)」,中文 https://www.ha.org.hk/visitor/ha_view_content.asp?Content_ID=259365&Lang=CHIB5&Dimension=100&Ver=HTML ;英文同一 Content_ID(Lang=ENG)(撷取:2026年8月3日)
  • 「有条件减免」限于 2026 年 1 月至 3 月及其失效后果;最长减免有效期由 12 个月延长至 18 个月;「扩阔65 岁以下人士的有限期医疗费用减免涵盖范围,以包括偶发性家庭医学诊所服务」;认可市民在社福和其他政府资助计划下已确认的经济审查资格;HA Go「医疗费用援助一站通」两个阶段;撒玛利亚基金一次性非药物项目「放宽收入限额:1 人家庭收入限额放宽至现行机制下的1.5 倍,与医疗费用减免机制优化措施看齐」:医院管理局〈医疗费用援助优化措施〉资料单张,中文本文件自注「(2025 年11 月28 日)」 https://www.ha.org.hk/haho/ho/cs/Fee_AM_IF_tc.pdf ;英文本文件自注「(12/2025)」 https://www.ha.org.hk/haho/ho/cs/Fee_AM_IF_en.pdf (两个语文版本的文件自注日期不同;撷取:2026年8月3日)
  • 过渡期安排限于二○二六年一至三月;「扩阔有限期医疗费用减免涵盖范围至偶发性家庭医学门诊服务,并延长最长12 个月的减免有效期至18 个月」(无年龄限定);「医管局于十一月起设立专责队伍,确保其下各公立医院收到的医疗费用减免申请获得适时处理」;电子化及「目标在明年第三季可在网上进行申请程序」:医院管理局新闻稿〈医院管理局公布优化医疗费用减免机制下的申请安排〉,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中文 https://www.ha.org.hk/haho/ho/pad/251031Chi.pdf ;英文 https://www.ha.org.hk/haho/ho/pad/251031Eng.pdf (撷取:2026年8月3日)
  • 申请表四部分结构;封面提示「在签署前,请提交准确的证明资料并小心阅读申请指引及本表格,尤其是第四部份的声明及保证书。」;横幅「减费申请重诚信 如实申报要做到」;第三部份「特殊情况 (适用于非符合资格人士的申请,申请人必须填写此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医院管理局〈医疗费用减免申请表〉,文件自注「Ver. 1/2026 (2026 年1 月1 日生效)」,中文 https://www.ha.org.hk/haho/ho/cs/Application_Form_for_Waiving_of_Medical_Charges_TC.pdf ;英文 https://www.ha.org.hk/haho/ho/cs/Application_Form_for_Waiving_of_Medical_Charges_Eng.pdf (撷取:2026年8月3日)
  • 「全年收费上限」属「医疗费用减免机制外」的第二层安全网及「无需经济审查」;「申请资格」一节四项(「必须为符合资格人士*」/「病人于年度内累计缴付的「合资格医疗费用及收费」达到一万港元」/「在申请「全年收费上限」时,在医管局辖下无任何拖欠的「合资格医疗费用及收费」」/「病人接受之医院服务不得被医管局裁定为「无临床需要」」);「评估过程通常需要14天。无法在此期间内完成的评估会向病人/申请人发出进度通知。」:医院管理局〈「全年收费上限」(适用于符合资格人士)〉,中文 https://www.ha.org.hk/visitor/ha_view_content.asp?Content_ID=281820&Lang=CHIB5&Dimension=100&Ver=HTML ;英文同一 Content_ID(撷取:2026年8月3日)
  • 撒玛利亚基金「获基金资助的病人须为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病人并符合下列条件::」;临床规定;身份规定;经济状况规定;# 号注脚的港币 100 万元最高分担额及「无需向医务社工提交所需文件作经济审查」:医院管理局撒玛利亚基金〈申请资格〉,页面无自注修订日期,中文 https://www.ha.org.hk/haho/ho/sf/serviceguide_samaritan_link3-b5.htm ;英文 https://www.ha.org.hk/haho/ho/sf/eligibility_en.htm (撷取:2026年8月3日)
  • 撒玛利亚基金一次性非药物项目的入息限额表一(表自注「(于2026年5月30日更新)」);资产按项目预计费用倍数计算及累进计算表:医院管理局撒玛利亚基金〈经济审查〉,页面无自注修订日期,中文 https://www.ha.org.hk/haho/ho/sf/sf_fa_b5.htm ;英文 https://www.ha.org.hk/haho/ho/sf/sf_fa_en.htm (撷取:2026年8月3日)
  • 「就申请医疗费用减免,病人提交所有家庭收入及资产资料,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后,有关申请医疗费用减免最快即日会获得批核。」(第 6 页);「病人现时持有的医疗费用减免证明书(不论全额或部分减免)在2026年1月1日医疗费用减免机制优化后仍然有效,直至减免有效期完结为止。医管局会作出一次性过渡性安排,病人无需再次进行评估。」(第 6 页);「医管局于收到完整及准确的证明文件后,会随即处理申请,务求尽快向病人批核费用减免。」(第 7 页);「所有有限期医疗费用减免持有人 无需就偶发性普通科门诊服务额外申请费用减免」(第 3 页);「资产限额 放宽至申请公屋资产限额(同时保留现时资产限额可因应每名长者而获提升$168,000的安排。)」(第 2 页):医院管理局〈加强医疗保障措施懒人包〉,8 页,封底自注「2025年4月版」,https://www.ha.org.hk/haho/ho/cs/WaiverpamphletTC.pdf (由医疗费用减免页「小册子 - 2025.04」连结;文件为图像版,无文字层;撷取:2026年8月3日)
  • 注2「现时,如65 岁以下的有限期医疗费用减免持有人需要接受偶发性普通科门诊服务,他/她需向(医务)社工申请一次性医疗费用减免。65 岁或以上人士则无需额外申请费用减免。」;「放宽「家庭」定义至与申请自费药物或医疗项目安全网*下定义看齐」及其注「*包括撒玛利亚基金」:政府新闻公报〈加强医疗保障措施〉附件,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https://gia.info.gov.hk/general/202503/25/P2025032500555_490026_1_1742903004257.pdf ;相关新闻稿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503/25/P2025032500555.htm (撷取:2026年8月3日)
  • 「现有医疗费用减免证明书持有人」一节两段(旧证明书继续有效至有效期完结;部分减免持有人可于预约就诊前或住院后三个月内前往专队声明财务状况无显著变化而获全额减免,毋须再次评估);「于最多18 个月内再次申请减免时,只需签署声明书确认家庭财政状况无显著变化」;「由于每月入息中位数及公屋资产净值限额将不时更新,因此最终评估结果以医疗费用减免申请获批核时的准则为准」;英文本「Holders of period waivers which cover episodic FMOP services would not need to apply one-off waiver for each episodic appointment.」:医院管理局〈医疗费用援助优化措施〉资料单张,中文本文件自注「(2025 年11 月28 日)」 https://www.ha.org.hk/haho/ho/cs/Fee_AM_IF_tc.pdf ;英文本文件自注「(12/2025)」 https://www.ha.org.hk/haho/ho/cs/Fee_AM_IF_en.pdf (撷取:2026年8月3日)
  • 「病人如在18 个月内再次申请减免,只需签署声明书确认家庭财政状况不变,毋须重新提交经济文件作审查」;「若病人现时持有部分医疗费用减免证明书…前往医务社会服务部,声明财务状况无显著变化后,便可根据新准则获得全额减免」;东华东院、东华医院及广华医院门诊豁免两条腿;「家庭医学门诊服务」标题下并列「家庭医学专科门诊」及「普通科门诊」(附表):医院管理局新闻稿,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中文 https://www.ha.org.hk/haho/ho/pad/251031Chi.pdf ;英文 https://www.ha.org.hk/haho/ho/pad/251031Eng.pdf (撷取:2026年8月3日)
  • 公屋申请资产净值限额 1 人至 10 人或以上($295,000/$400,000/$521,000/$608,000/$675,000/$731,000/$781,000/$816,000/$904,000/$974,000),页面自注标题「入息及资产净值限额 (2026年4月1日起生效)」,及该页注(二)就全部成员年满 60 岁家庭的双倍安排:香港房屋委员会〈入息及资产限额〉 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flat-application/income-and-asset-limits/index.html (撷取:2026年8月3日)
  • 申请表封面「注意:」三点;第四部分(甲)「由病人及申请人签署」及(乙)「由病人的家庭成员签署」;「病人家庭中每名成员 (如有) 谨签署此声明书…」;「^ 签名须与银行保存之签署式样相同。」;「[注:如申请人亦为病人家庭成员,则应以病人家庭成员的身分同时签署此第四部分(乙)部。]」:医院管理局〈医疗费用减免申请表〉,文件自注「Ver. 1/2026 (2026 年1 月1 日生效)」,中文 https://www.ha.org.hk/haho/ho/cs/Application_Form_for_Waiving_of_Medical_Charges_TC.pdf (撷取:2026年8月3日)
  • 「An additional administrative charge of a further 10% on the outstanding fees amount shall be imposed if the bills remain outstanding 90 days from issuance of the bills, subject to a maximum charge of $10,000 for each bill.」:医院管理局〈医疗费用减免(适用于符合资格人士)〉英文本,同一 Content_ID(Lang=ENG) https://www.ha.org.hk/visitor/ha_view_content.asp?Content_ID=259365&Lang=ENG&Dimension=100&Ver=HTML (撷取:2026年8月3日)
  • 撒玛利亚基金〈申请资格〉「身份规定」两条腿(《医院管理局条例》下「符合资格人士」身份;或《入境条例》下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只适用于特定极度昂贵药物):医院管理局撒玛利亚基金〈申请资格〉,中文 https://www.ha.org.hk/haho/ho/sf/serviceguide_samaritan_link3-b5.htm (撷取:2026年8月3日)
  • 撒玛利亚基金〈经济审查〉页载有表二(一次性非药物项目累进计算表)及表五(药物/非一次性非药物项目累进计算表);表四可动用资产总值豁免额(表自注「(于2026年4月1日更新)」,1 人至 10 人或以上,并自注「豁免额是参照现行评估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登记公屋轮候册所设定的资产限额而厘定」);两个计划共用的「家庭」定义表、受供养人定义、酌情调整家庭人数及「最少过去六个月」计算基础:医院管理局撒玛利亚基金〈经济审查〉 https://www.ha.org.hk/haho/ho/sf/sf_fa_b5.htm (撷取:2026年8月3日)
  • 经济审查计算程式(适用于二○二六年一月一日起的申请):https://ewsecal.ha.org.hk/calculator/index.html?lang=tc (撷取:2026年8月3日)
  • 社署综合家庭服务中心名单:https://www.swd.gov.hk/tc/pubsvc/family/cat_family/ifs/index.html ;社署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https://www.swd.gov.hk/tc/pubsvc/family/cat_familyandc/familyandc/index.html (撷取: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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