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DR 认可产品保证的是「续保」与「不可以再核保」,不是「一定收你」,也不是「保费不加」——当年讲明的「必定承保」那一层,最后没有落实。 所以一个 60 岁、从来未买过医保的人去申请,仍然要过核保这一关;而保费会随年龄上升,公司也可以整体调整价目。 这一篇把保证了什么、没有保证什么、投保前已有的病怎样计,以及不买的话公立那边现在是什么情况,逐项拆开讲。

披露声明 GoodDoctor.hk 与部分自愿医保认可保险公司有商业转介关系,并非持牌保险中介人。本文属编辑资讯,不构成受监管的保险建议。


自愿医保保证了什么?又没有保证什么?

认可产品保证的是「续保」与「不可以再核保」,不是「一定收你」,也不是「保费不加」。

自愿医保计划(Voluntary Health Insurance Scheme,VHIS)由医务卫生局推行,2019 年 4 月 1 日全面推出,规管的是个人偿款住院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先要注册为「自愿医保的产品提供者」,产品再要获认可为「认可产品」,才可以用认可产品名义出售(《自愿医保计划认可产品保单范本》引言,2022 年 7 月 1 日版本)。

保单范本第四部分的续保条文,中文版逐字:

本条款及保障会在缴交保费后于 保单生效日 起生效,并按本第四部分条款在每个保单年度续保,保证续保受保人至年龄一百(100)岁。

同一份文件第四部分第 4 节,中文版逐字(留意条文本身的标题已经写明有例外):

  1. 除指定情况外不可重新核保 不论受保人的健康状况自保单签发日或保单生效日(以较早日期为准)起发生任何变化,在本条款及保障生效期间,本公司无权重新核保本条款及保障。

所以「健康变差」这一项是封死的:买了之后你病、你索偿,保险公司不可以因此加你个人附加保费、加你个人不保项目、或者踢你出局。这个是一个 60 岁以上、预期健康只会转差的人,在认可产品度买到而在一般非认可医保度未必买到的东西。

同一节紧接下来还有第二段保障,中文版逐字:

不论本条款及保障在符合第四部分第1 节的情况下有任何改动,本公司无权重新核保本条款及保障。此限制适用于任何改动,包括但不限于本条款及保障容许的任何保障的升降或增删,不论该改动是涉及本条款及保障的任何部分。

但条文标题那四个字「除指定情况外」是有内容的。 同一节列出四种本公司有权重新核保的情况:(a) 保单持有人自己要求重新核保以减低附加保费或取消不保项目;(b) 保单持有人要求增加额外保障或转去更佳的计划;以及两项标明【如适用】、即是个别产品可以有可以没有的限制——(c) 「当受保人改变居住地」,(d) 「当受保人改变职业」。(c) 同 (d) 各自附有五项前提,包括原本核保时已考虑该因素、投保时已通知保单持有人,而范本亦明文写着「重新核保的结果,对保单持有人及受保人而言,可以是有利或不利」。

(b) 项自己带着一段对保单持有人有利的限制,中文版逐字:

(i) 不论如何,在任何时候,保单持有人要求取消本条款及保障中新增的额外保障(如有),或转换为另一份较低或较少保障的保险计划,本公司无权重新核保本条款及保障,惟可按本公司现行处理类似要求的惯常做法接受或拒绝该要求;及

也就是说:加保障可以触发重新核保;减保障不可以。 公司可以不接受你减保障的要求,但不可以借这个机会替你重新核保。

而一旦落入上述任何一种情况,范本第 (f) 段写明本公司可以做的事:

(f) 在重新核保后,本公司可终止本条款及保障、征收附加保费、调高或降低原有的附加保费、增加个别不保项目,以及修订或取消原有的个别不保项目。

一句讲完:健康变差不会触发重新核保;搬屋、转工(如果你张单有那两段)、或者你自己要求加保障,就可能会——而重新核保之后,加费、加不保项目甚至终止都在范本容许的范围之内。 你那张单有没有 (c)、(d) 两段,要看你自己那份条款及保障。

但同一份范本亦写明三件事,是「保证」以外的范围:

第一,续保是「在缴交保费后」生效。第二部分第 15 节列明保单自动终止的情形,中文版逐字:

  1. 终止保单 本保单将在以下情况时自动终止,以最先者为准 – (a) 按本第二部分第13 节或第三部分第3 节规定,保单持有人在宽限期届满时仍未缴交保费;或

第二,第四部分第 2 节(调整保费),中文版逐字:

不论本公司在续保时有否修订本条款及保障,本公司将有权按当时采用的标准保费表向所有同 一 类 别 保 单调整标准保费。

第三,「同一类别保单」的定义,中文版逐字:

「同一类别保单」 是指所有具备相同条款及细则及保障表,并在自愿医保下经政府认可为认可产品的保单。

一句讲完:公司不可以针对你一个人加价,但可以将整个认可产品的标准保费表整体上调;你亦会随住年龄爬上保费表更高的一格。这两样,计划文件都没有设上限。

这一节最用得著的人: 看著保证续保至 100 岁这一句而觉得买了就一世安稳的人——保证的是公司不可以赶你走、不可以因为你病了而加你一个人的价,不是你负担得起留低。这两件事都是真的,要一起看。


为什么当年讲到明「必定承保」,最后没有了?

2014 年咨询文件建议的 12 项「最低要求」入面,「必定承保」原本覆盖推行首年的所有年龄人士、及第二年起 40 岁或以下人士;它因为取决于高风险池,在 2017 年 1 月被押后,至今未实施。 专为长期病患者、长者及投保前已有病症者而设的,是高风险池,是另一件事。

2014 年 12 月的《自愿医保计划咨询文件》,行政摘要第 10 段第 (d) 项,中文版逐字:

(d) 在下述情况,提供必定承保而附加保费率上限设定为标准保费200%的安排— (i) 自愿医保计划推行首年内,所有年龄人士;以及 (ii) 自愿医保计划推行第二年起,40岁或以下人士;

所以「必定承保」本身不是一项长者专属安排。 针对高风险人士的是高风险池。同一份文件第 23 段,中文版逐字:

  1. 在第二阶段公众咨询中,市民最担忧的问题之一,是高风险人士(他们的申请有的不获承保机构接纳;即使获得接纳,承保机构也会在其保单加入额外条款,订明承保范围不包括投保前已有病症,或按承保机构认为适当的比率收取附加保费)较难投购住院保险。

第 25 段及第 26 段,中文版逐字:

  1. 高风险池是落实 「最低要求」 下必定承保而附加保费率设有上限的关键措施,以达致自愿医保计划使更多人可获得住院保险的目的。我们认为,政府使用公帑为高风险池提供支援,是合理和有充分理据支持的。如没有高风险池,很多高风险人士将只能使用由政府大幅资助的公营系统。
  1. 政府资助高风险池运作25年 (二零一六年至二零四零年)的预计总代价约为43亿元 (按二零一二年的固定价格计算) 。

也就是说:两件事是扣住的——必定承保要靠高风险池承接高风险保单先做得成,而高风险池要政府注资 43 亿元。

2017 年 1 月的《自愿医保计划咨询报告》第 7.7 段,中文版逐字:

7.7 我们提出对原建议的「最低要求」作出若干修订。具体而言,由于实行「必定承保而附加保费率设有上限」及保单「自由行」,取决于是否设立高风险池,我们建议这两项「最低要求」在较后阶段才与高风险池一并处理。

立法会秘书处研究组 2018 年 7 月 3 日出版的《Health insurance for individuals in Hong Kong》(Research Brief Issue No. 3, 2017–2018)在注 40 记录了押后的理由,中文版逐字:

40 食卫局在2014 年12 月进行的自愿医保公众咨询中,建议成立高风险池,让高风险人士(如长期病患者、长者和投保前已有病症者)得以购买认可产品,并订立相等于标准保费200%的附加保费率。政府将为高风险池提供资助,预计25 年的总开支约为43 亿港元(按2012 年固定价格计算)。然而,食卫局在2017 年1 月搁置高风险池的建议,表示咨询结果反映市民对此"意见分歧",并关注到当局"以公帑协助高风险人士投购私人住院保险"。详阅Food and Health Bureau (2014 及2017b)。

同一份文件第 4.3 段,中文版有自身文本,逐字:

第四,由于医疗承保机构缺乏诱因接受高风险人士投保,有关人士或需继续留在公营医疗系统,有违改善医疗系统结构性…

也就是说:立法会秘书处自己在 2018 年就已经写低,缺少这个机制之下,高风险人士好可能仍然要留在公营系统。今日一个 65 岁、从未买过医保的人去申请认可产品,他面对的是一个已经没有了必定承保这一层的计划。

这一节最用得著的人: 以为「政府监管了,就一定收我」的人。政府监管了条款与资讯透明度,没有监管「收不收你」,也没有监管价钱。


60 岁、70 岁第一次投保,保险公司可不可以不要你?

规则是「必须考虑」,不是「必须接受」;而这个责任是挂在标准计划身上。

医务卫生局常见问题(页面自身修订日期:2026 年 7 月 9 日)问题 28,中文版逐字:

问题28. 投保年龄有否限制? 所有参与计划的保险公司必须考虑年龄介乎15天至80歳的香港居民的投保申请。

问题 30 同一页,中文版逐字:

问题30. 认可产品是否保证承保? 参与的保险公司必须根据自愿医保计划下的实务守则所订定的原则,经公平而合理的核保程序后,才可拒绝您的投保申请。

同一条问题,英文版的句式是反方向的。 英文版逐字:

Q30. Is there guaranteed acceptance of application for a Certified Plan?

The participating insurance companies may decline an application after a fair and reasonable underwriting proces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inciples set out in the Code of Practice under VHIS.

中文版读落是一项对保险公司的限制(才可拒绝);英文版读落是一项对保险公司的授权(may decline)。法律效果相同,但两种语言给读者的印象不一样。本文两边都照录,不作调和。

「80 岁」这个数字要讲得准确一点。 《自愿医保计划实务守则》2.5 条连注释,中文版逐字:

2.5 保险公司必须考虑下列人士投保认可产品的申请 – (a) 香港居民1;及 (b) 年龄介乎15 天至80 岁2。

1包括香港身份证持有人,及身为香港居民的11 岁以下儿童。 2若认可产品是专为某年齢阶层而设计(例如较年轻的人士),此项要求或可获豁免。

守则 2.17 条,中文版逐字:

2.17 在获得局方批准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推出以特定年龄的组群(例如较年轻的人士)或客户组群(例如同一协会的成员)为销售目标的灵活计划。在此情况下,有关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未符合相关组群定义的人士的投保申请,惟在续保时,不论保单持有人或受保人是否仍然符合相关年龄组群或客户组群的定义,保险公司亦必须根据自愿医保计划认可产品保单范本第四部分所列的要求,为相关认可产品已签发的保单续保。

而《自愿医保计划下产品的合规规则》2.11 条,中文版逐字:

2.11 保险公司在提供标准计划时,必须考虑年龄介乎15 天至80 岁的香港居民1作为受保人的投保申请。标准计划不可只以特定年龄组群的客户为销售目标。

一句讲完:必须考虑到 80 岁这项权利,实际附着在标准计划度;每间注册公司都必须长期有一个标准计划可供新申请(守则 2.3 条)。灵活计划就不一定。

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可以做什么? 守则 2.8 条中文版逐字:

2.8 保险公司可就所有认可产品的投保申请进行核保程序,并可在接受申请时收取附加保费及/或加入个别不保项目条文、拒绝投保申请,或因资料不足而押后处理申请。

守则 5.12 条要求公司向申请人说明加附加保费/加不保项目/拒保的理据同细节,并在申请人要求时提供书面说明;5.13 条要求公司提供查询及上诉渠道。留意这些条文用的是 “should”,而 2.3、2.5 用的是 “are required to”——守则本身分开了两种语气。

没有上限、没有公开数据的三样东西,要讲清楚: 附加保费的幅度、投保时可加的不保项目数目,在守则、保单范本及合规规则入面都找不到上限;核保程序本身亦没有专门法规——食物及卫生局 2018 年委托的顾问研究行政摘要(2018 年 8 月 31 日),中文版逐字:

现时香港并没有特别就医疗核保程序进行规管。保险公司 之间的核保惯常做法及方法并不相同。个别保险公司会根据其产品设计、推广策略 、过往索偿记录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订定核保策略。

唯一一个有分母的核保结果数字,来自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 2021 年 6 月文件(LC Paper No. CB(4)1196/20-21(05),供 2021 年 7 月 9 日会议讨论):2019 年 4 月至 2021 年 3 月期间,97% 投保申请获接受,当中超过 89% 没有加附加保费亦没有个别不保项目。这个数字的限制同样要写出来:同一份文件显示,截至 2021 年 3 月底的 791,000 张保单当中,71% 是由自愿医保实施前已生效的保单转移过来,而受保人有 53% 在 40 岁以下、34% 在 30 岁以下。这个是全年龄、以转移保单为主的申请池的接受率,不是一个 70 岁首次投保者的接受率;文件亦没有按年龄拆分。

什么人最需要知: 想知「我 68 岁、有高血压,被拒机会有几大」的人——没有任何官方来源公布过按年龄分层的核保结果。任何按年龄列出加保费 20–50% 之类的百分比,都没有分母、没有日期、没有出处。本文不列出。同时,守则 5.12、5.13 条摆明公司要向你解释核保结果、要应要求提供书面说明、要有查询及上诉渠道——被加费或被拒时,这三项是你可以要求的东西。


投保前已有的病,怎样计?

认可产品把「已知」同「未知」分开处理;而「未知」的官方定义入面,没有任何回溯年期。

保单范本第八部分定义,中文版逐字:

「投保前已有病症」 是指受保人于保单签发日或保单生效日(以较早日期为准)前已存在的任何不适、疾病、受伤、生理、心理或医疗状况或机能退化,包括先天性疾病。在以下情况发生时,一般审慎人士理应已可察觉到投保前已有病症 – (a) 病症已被确诊;或 (b) 病症已出现清楚明显的病征或症状;或 (c) 已寻求、获得或接受病症的医疗建议或治疗。

这个定义没有任何「投保前 X 年内」的字眼。 它只讲「保单签发日或保单生效日之前」,没有回溯上限。实际上要披露多少年,是由核保时的标准化问题逐条自行订明——医务卫生局常见问题问题 55 自己举的例子用的是 5 年(「例如某标准化问题就某个疾病要求的披露期为5年……」)。所以「3 年」并不是一个法律定义,本文不采用。

已知病症(按上文引述的察觉测试界定:于保单签发日或保单生效日之前,病症已被确诊、已出现清楚明显的病征或症状,或已寻求、获得或接受医疗意见或治疗——即是「一般审慎人士理应已可察觉」那个测试,不等于「申请表格上有没有填」,一个病症可以已符合这个察觉测试,但申请时没有被披露):公司可以就该病症加个别不保项目,或收附加保费。保单签发/生效之后,除范本第四部分第 4 节列明的有限情况外,公司无权再加个别不保项目。

未知病症(即申请时不察觉、理应亦不察觉的):保单范本第六部分第 4 节设等候期。中文版逐字的表:

| 首个保单年度 | 没有保障 | | 第二个保单年度 | 按保障限额赔偿百分之二十五 | | 第三个保单年度 | 按保障限额赔偿百分之五十 | | 第四个保单年度起 | 按保障限额全数赔偿 |

英文版同一行写的是 “25% reimbursement”、“50% reimbursement”,没有写明是百分之二十五什么两个文本在这一点上不一样:中文写了计算基础(保障限额),英文没有写。

两个读法的分别可以计出来。以标准计划保障表的病房及膳食项目为例,赔偿限额是「每日 $750」。假设某一日的实际病房及膳食费用为 $2,000,而该保单年度属第二个保单年度:

  • 按中文文本「按保障限额赔偿百分之二十五」读:$750 × 25% = $187.5
  • 若读成「赔单据的 25%」:$2,000 × 25% = $500

两个数差 $312.5,所以「赔单据的 25%」这个理解不可以当作定论。 本文照录两个文本,不作调和,亦不宣称哪一个文本管辖。范本第二部分第 1 节自己写明,中文版逐字:

本条款及保障备有中文及英文版本。两者均为正式版本,具相同效力。若两者存有歧义,必须以较有利保单持有人的诠释为准。

同一节紧接落来的一段,把这项规则的范围同例外一并写明,中文版逐字:

就相同的保障范围而言,若本保单内任何条款及保障存有歧义,必须以较有利保单持有人的诠释为准。在这情况下,除了本第一部分第7 节、第六部分第1(b) 及 第 5 节和政府可能不时批准的其他豁免事项外,任何对本条款及保障的限制将被视为无效。

也就是说:有利保单持有人的诠释规则本身带着一张例外清单(第一部分第 7 节、第六部分第 1(b) 及第 5 节,以及政府可能不时批准的其他豁免事项);上文讨论的等候期条文是第六部分第 4 节,不在该清单之内。

而范本引言另订明,局方保留诠释计划文件的最终权利,包括厘定中英文两个版本规则的涵义及解决两者之间的不一致之处(本句为本文按引言内容的撮述,非逐字引述)。

回到上文引述的第六部分第 4 节,该节最后一句,中文版逐字:

本公司必须就此情况负上举证的责任。

换言之,如果公司要以「你没有披露已知病症」为由宣告条款无效、追讨已付赔偿或拒保,举证责任在公司身上

还有一个常被略过的位:政府网站「认可产品的主要产品特点」同常见问题,讲未知已有疾病时只写第二年 25%、第三年 50%,两处都没有写第一个保单年度是「没有保障」。只有保单范本的操作条文写了。

什么人最需要知: 60 岁之后第一次投保、多年没有做过详细体检的人——你买下去之后最先派上用场的,好可能就是这个 0/25%/50%/100% 的阶梯,而不是即时全保。同一节亦写明,对于投保时不察觉、理应亦不察觉的已有病症,公司无权因此重新核保或终止条款。


保费有多贵?升得有多快?

政府明文不规管保费;但政府自己出版一份跨公司、逐岁的标准计划保费一览表。

医务卫生局常见问题问题 24,中文版逐字:

问题24. 认可产品的保费是由医务卫生局订定吗? 医务卫生局不会规管认可产品的保费。

该表全名「自愿医保标准计划标准保费一览表 (港元)」,分男性、女性两个档案,表内自载日期为「截至 2026年7月17日」,涵盖 0 至 100 岁、30 间认可产品提供者共 43 个保费栏(同一间公司如果独立保单同附加契约分开定价,或者分年龄段定价,就会占超过一栏)。

三个数要一次对清楚,因为他们正在数三样不同的东西: 认可产品提供者名册上有 30 间公司;认可标准计划名册上有 33 个标准计划(多于公司数目,因为有 3 个计划由已终止注册的公司提供、仍然在册);而政府保费一览表有 43 个保费栏,因为一间公司可以占超过一栏。下表用的 34 栏,是在每个指定岁数仍然接受新投保申请的保费栏数目,是 43 栏入面的一个子集。

下表只计算在该岁数仍接受新投保的保费栏(每个年龄各 34 栏),列出当中的最低、中位及最高年度标准保费。中位数为按该表数字计算。

自愿医保标准计划年度标准保费(港元,不包括保险业监管局征费);只计算该岁数仍接受新申请的 34 个保费栏;中位数为按该表数字计算。来源:医务卫生局「自愿医保标准计划标准保费一览表」 https://www.vhis.gov.hk/doc/en/information_centre/Standard_Plan_Premium_Summary_Male.xlsx 及 https://www.vhis.gov.hk/doc/en/information_centre/Standard_Plan_Premium_Summary_Female.xlsx (表内日期:截至 2026 年 7 月 17 日;撷取:2026 年 8 月 1 日)
年龄男性 最低男性 中位男性 最高女性 最低女性 中位女性 最高
30$1,620$2,189$4,104$2,070$2,845$4,230
60$5,568$7,910$17,973$5,352$7,946$17,973
65$7,452$10,655$22,250$7,080$10,021$22,250
70$9,384$13,581$35,456$8,772$12,669$35,456
80$12,792$19,627$41,888$11,964$18,120$41,888

这些是标准保费,未计附加保费。表格自身的「读者注意事项」中文版逐字:

本表或未列载某些特定详情,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业监管局征收的保费征费、不同支付方式(如信用卡、现金)有机会产生的保费差额、保费折扣、吸烟者与非吸烟者的保费差额,以及受保人因较高健康风险而引致的附加保费。

同一段的关键一句,中文版逐字:

与市场上常见的医疗保险产品一样,标准计划(及灵活计划)的标准保费通常按年龄厘定,并在续保时作出调整。这表示保费表中比阁下现时年龄较高的相应标准保费,于阁下达至该等年龄时可能会有调整。

也就是说:上表 80 岁那一行,不是你 65 岁买落之后、到 80 岁会付的金额——是今日一个 80 岁人士的价目。政府自己叫你不要当它是将来的价。

同一个计划内部,30 岁同 80 岁的标准保费相差多少? 以下三个计划的保费表由政府托管的个别计划保费表逐项核对,栏名按各表自身文字照录:

三个认可标准计划自身保费表的年度标准保费(港元,不包括保险业监管局征费)。来源:医务卫生局托管之各计划标准保费表——ZA Life:https://www.vhis.gov.hk/doc/certifiedplan/sp/S00045/S00045-01-000-01-StandardPremium-c.pdf ;MSIG:https://www.vhis.gov.hk/doc/certifiedplan/sp/S00029/S00029-01-000-02-StandardPremium-c.pdf ;Liberty International:https://www.vhis.gov.hk/doc/certifiedplan/sp/S00017/S00017-01-000-02-StandardPremium-c.pdf (各表自身版本编号如网址所示;撷取:2026 年 8 月 2 日)
计划(栏名照录)30 岁60 岁80 岁
ZA Life Limited「ZA 自愿医保」(已届年龄/男性)$1,485$5,315$12,225
MSIG Insurance (Hong Kong) Limited「自愿医保计划 - 适健保」(已届年龄(以上一次生日计算),不分性别)$4,104$9,666$20,304
Liberty International Insurance Limited「利宝国际 自愿医保标准计划」(年龄 (足岁),不分性别)$2,070$7,281$17,438

这三个计划是 33 个认可标准计划入面的三个,不是一个市场范围,亦不应该当作市场范围读。 政府没有出版任何一个「市场保费倍数」,本文亦不计算倍数。

Liberty 那张中文保费表印明「*年龄 81 至 99 只适用于续保」,并列出 90 岁 $20,928、99 岁 $23,519。保诚保险有限公司在其政府托管的保费表注 6 印明(该表为中英对照,以下为该表自身的中文文字):

本计划保证续保至受保人 100 岁(实际年龄),惟需遵从续保时适用之保费率、条款及细则及保障表。

同一张表注 4:

保费率的调整可基于不同因素,如保诚的索偿及续保经验、医疗费用通胀、预期未来医疗费用及任何适用之保障修订。

两份官方文件对「加价要一视同仁」的单位说法不同,两份都现行。 常见问题问题 26 中文版逐字:

问题26. 保险公司可否在续保时调整保费? 可以。但调整幅度必须与您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内,同一年龄/性别群组的其他客戸相同。

保单范本第四部分第 2 节(上文已引)讲的单位是「所有同一类别保单」,而「同一类别保单」的定义涵盖该认可产品的全部保单。常见问题讲的是同一年龄/性别群组,范本讲的是整个认可产品——两个不是同一个范围。保单范本是合约文本,常见问题是局方的说明。两者本文照录,不作调和。

什么人最需要知: 打算比较几间公司「60 岁保费」的人。守则 4.10(b) 条中文版逐字要求每间公司披露:

(b) 「年龄」的定义(上次生日年龄、下次生日年龄或最近生日年龄);

上表就见到三种不同写法:已届年龄、已届年龄(以上一次生日计算)、年龄(足岁)。不对清楚年龄定义,比较的其实不是同一个人。


计一次数:由 65 岁供到 84 岁,与公立医院一万元封顶怎样比?

两条开支线可以并排放,但两边买紧的不是同一件事,所以这条数只可以当作两个数量级,不可以当作结论。

计条数(用已引述的数字)。取一个 65 岁男性,由 65 岁供到 84 岁,共 20 个保单年度,全部数字取自政府「自愿医保标准计划标准保费一览表」(截至 2026 年 7 月 17 日)。以下两栏是刻意选的一低一高两个端点——保泰人寿该栏在 65 岁是 34 个保费栏中的最低值,三井住友该栏属中上位置——目的是示范跨度,不是推介任何一间公司:

  • 保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标准计划栏:65 岁 $7,452、70 岁 $9,384、80 岁 $12,792、84 岁 $15,012。20 年合计 $221,760。
  • 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香港)有限公司标准计划栏:65 岁 $16,200、70 岁 $16,200、80 岁 $20,304、84 岁 $20,952。20 年合计 $384,048。

对照组:由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符合资格人士(定义及例外详见下文)的公立医疗服务设每年一万元收费上限。同样 20 年,即使每一年都用尽上限,合资格医疗费用的自付总额上限为 $200,000。(这个 $200,000 本身就是「自己先缴付」那笔钱——上限是付满一万元之后、申请获批先接得上,并不会令该年头一万元免掉。下文第 5 点列出全部前提。)

另一边的数:保费买返来的是多少偿付? 立法会 2021 年 6 月文件载:2020 年 94% 索偿个案成功,约 36% 获全额偿付,66% 偿付比率达 90% 或以上,79% 达 80% 或以上,全年整体偿付比率平均约 88%(分母为 2020 年全年的自愿医保索偿个案;文件没有公布个案总数)。2022 年 9 月 2 日政府新闻稿载 2021 年数字:93% 成功、约 39% 全额、整体偿付比率约 89%。也就是说,按当时官方数字,私营那边每 100 元合资格支出平均偿付约 88 至 89 元,不是全数。之后没有再公布。

这条数不可以当作结论,因为以下几样是未知或者不对等:

  1. 上表 66 岁以上的保费是今日该岁数的价目。政府自己写明「于阁下达至该等年龄时可能会有调整」——未来实际保费,没有任何官方来源可以推算,本文不作估算。
  2. 这两栏是 34 个保费栏入面的其中两个,不代表市场范围。
  3. 标准保费未计附加保费、未计保险业监管局征费。
  4. 私营那边头三个保单年度,未知的投保前已有病症只按 0%/25%/50% 的阶梯赔,不是即时全保。
  5. 一万元上限不是自动生效,而且四项申请资格缺一不可:必须为符合资格人士(定义及例外详见下文)、年度内累计缴付的合资格医疗费用及收费要达到一万港元、申请时在医管局辖下无任何拖欠、所接受的医院服务不得被医管局裁定为无临床需要。达标之后仍要自己经 HA Go 或医院缴费处递交申请:每年重新申请、按历年计、要在次年 3 月 31 日前提交(迟交不获接纳)、申请时费用要已全数缴付、自费药物及医疗器械不在涵盖范围。
  6. 最重要一点:两边买紧的不是同一件事。认可产品买的是在私营机构就医的偿款;一万元上限买的是公立系统的费用封顶,附带公立系统的轮候。

什么人最需要知: 想用一条数决定买不买的人——这条数决定不到。它只讲到两件事:20 年保费的量级介乎二十几万至三十几万,而公立自付的量级上限是二十万;同时官方最后一次公布的整体偿付比率是约 89%(2021 年)。剩低的是你自己的健康状况同你等不等得,两样本文都答不到。


不买的话,公立那边现在是什么情况?

2026 年 1 月 1 日的公营医疗收费改革,改变了「不买保险最坏会怎样」这个问题的答案。

医院管理局「全年收费上限」页(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中文版逐字:

加强医疗保障是公营医疗收费改革重要的一环。由2026年1月1日起,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于医疗费用减免机制外,建立第二层安全网,为合资格病人设立无需经济审查的每年一万港元公营医疗服务费用上限–「全年收费上限」。申请获批后,该年度内病人将无需再支付任何「合资格医疗费用及收费」。

同一页英文版逐字:

…the Hospital Authority (HA) establishes a second safety net by introducing a HK$10,000 cap on an eligible patient's annual spending for specified public medical fees and charges without requiring financial assessment with effect from 1 January 2026.

申请资格共四项,中文版逐字:

必须为符合资格人士* 病人于年度内累计缴付的「合资格医疗费用及收费」达到一万港元 在申请「全年收费上限」时,在医管局辖下无任何拖欠的「合资格医疗费用及收费」 病人接受之医院服务不得被医管局裁定为「无临床需要」

这个星号都有内容的:医管局自己另一页「医疗收费」(同样是下文表格所引的那一页,Content_ID=10045)定义了「符合资格人士」是什么,入面带着一项例外——单纯持有香港身份证都不一定自动计得入。同页中文版逐字:

只有下述类别的病人,才有资格按照适用于「符合资格人士」的收费率缴费: 持有根据《人事登记条例》(第177章) 所签发香港身份证的人士,但若该人士是凭借其已获入境或逗留准许而获签发香港身份证,而该准许已经逾期或不再有效则除外;身为香港居民的11岁以下儿童;或医院管理局行政总裁认可的其他人士。上述类别以外的人士将被定义为「非符合资格人士」。

也就是说:持有香港身份证本身不是自动符合资格。 如果张身份证是凭一个已经逾期或者已经失效的入境/逗留准许而获发,就不算「符合资格人士」,要落返第二个类别(身为香港居民的 11 岁以下儿童)或者第三个类别(医管局行政总裁认可的其他人士)先计得入。本文下文再出现「符合资格人士」这五个字,指的都是这个定义同这项例外,不再逐次重复全文。

四项之中最影响「不买保险最坏会花多少」这条数的,是第二项:上限不是一开始就封住,而是要你先自己缴付足一万港元才接得上。而且达标之后不会自动生效,要自己递交申请。同一页英文版逐字:

Patients who met the eligibility criteria may submit their applications via HA Go or at any hospitals' shroff offices once their cumulative valid annual spending reached $10,000.

(译文置于引号之外:符合申请资格的病人,在累计有效年度支出达到 $10,000 后,可经 HA Go 或于任何医院的缴费处递交申请。)申请安排同涵盖范围,中文版逐字:

年度接受申请期由每年的1月1日开始,至次年的3月31日截止。迟交的申请将不获接纳,合资格医疗费用只包括在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发出的医疗账单,并在提交申请时已全数缴付。

每一个年度需要重新申请「全年收费上限」

评估过程通常需要14天。无法在此期间内完成的评估会向病人/申请人发出进度通知。

同一页列明合资格的公营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住院、急症、专科门诊、家庭医学门诊、日间医院/日间程序、病理科及放射诊断、标准药物、社区服务及收费与医管局同类服务相同的公私营协作计划,并写明:

自费药物及医疗器械除外。

所以这个上限是一个要自己开启、逐年开启的安全网,不是一按掣就封顶。漏了申请、或者过了次年 3 月 31 日先醒起,该年度就没有上限可言。

底下的一层是医疗费用减免机制。医管局「医疗费用减免机制(适用于符合资格人士)」页(「符合资格人士」定义同上文,页面自身日期:2026 年 5 月),中文版逐字:

如病人的家庭入息低于适用于其家庭人数的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的75%,并符合资产限额资格,则可获考虑全数减免医疗服务收费。

同一页资产限额表下的注,中文版逐字:

注:病人家庭如有长者(即年龄不少于65岁),资产限额可因应每名长者而获提升168,000元。

以一人住户计,2026 年第一季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的 75% 为 $7,725,一人住户资产限额 $295,000(无长者成员)/$463,000(有一名长者成员)。

医管局 2026 年 7 月 19 日新闻稿,中文版逐字:

自改革实施以来,医疗费用减免受惠人数大幅增加,截至六月三十日,医管局共接获289 799 宗申请,当中264 087 宗获批,批核率逾九成,是改革前全年约14 000 人获减免的近19 倍。

此外,医管局亦引入全年费用上限一万元机制,毋需经济审查,为不幸患有重病或长期病患的市民提供更全面保障,避免因病致贫。截至六月三十日,获批申请的10 595 位病人,本年度往后的其他合资格医疗费用全免。

但公立系统的代价在轮候。 医管局专科门诊轮候时间文件(统计期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中文版逐字:

专科门诊诊所实施分流制度……新转介个案通常先由护士甄别,再经有关专科医生覆核,然后分为紧急、半紧急和稳定个案。医管局的目标是把紧急及半紧急新症的轮候时间中位数,分别维持在两个星期和八个星期之内。

医管局为紧急、半紧急新症订明了中位数目标,稳定新症没有公布任何轮候时间目标。同一份数据入面,稳定新症中位数例子:眼科港岛东 24 星期、新界东 70 星期;内科九龙中 65 星期;耳鼻喉科九龙东 54 星期。第 90 个百分位数(该文件称为「最长」)例子:眼科新界东 114 星期、九龙东 100 星期。文件注 1 中英对照,中文逐字:

( 1 ) 最长(第90个百分位数)轮候时间,是指有90%的新症可以在早于显示的轮候时间内就诊。

公众收费 — 符合资格人士(节录;「符合资格人士」定义及例外见上文)。来源:医院管理局「医疗收费」 https://www.ha.org.hk/visitor/ha_view_content.asp?Content_ID=10045&Lang=CHIB5&Dimension=100&Ver=HTML (页面列明生效日期:2026 年 1 月 1 日;撷取:2026 年 8 月 1 日)
主要服务收费(港元)
急症室每次诊症 400 元(分流为第 I 类(危殆)及第 II 类(危急)的病人可获豁免缴费)
住院费用(急症病床)每日 300 元
住院费用(疗养/复康、护养及精神科病床)每日 200 元
专科诊所(包括综合诊所及专职医疗诊所)每次诊症 250 元,每种药物 20 元
家庭医学诊所(包括综合诊所)每次诊症 150 元,每种药物 5 元

什么人最需要知: 觉得「不买保险,一场大病就倾家荡产」的人——就合资格医疗费用而言,2026 年起这个风险已经有一个一万元的年度封顶,而且无需经济审查。但封顶要自己申请先开得到:必须为符合资格人士(定义及例外见上文)、该年度已累计缴付合资格费用达一万港元、申请时无任何拖欠、服务不得被裁定为无临床需要,然后经 HA Go 或医院缴费处递交,每年重新申请,申请期至次年 3 月 31 日截止。封顶亦不涵盖自费药物及医疗器械,亦封不到轮候时间:稳定新症中位数例子由 24 星期到 70 星期,第 90 个百分位数去到 114 星期。这两样,就是认可产品实际上在处理紧的东西;封顶本身,就是不买的那条线的下限。两件事都要计。


帮父母买,扣税与「保单持有人」有什么要留意?

扣税是从应课税入息扣减,不是退钱;每名纳税人就每名受保人每年上限 8,000 元,超出的部分当年失效、不可以结转下一年。

《税务条例》(第 112 章)第 26K(1) 条,中文版逐字(开首一句连 (a)、(b)、(c) 三项,全部照录):

(1) 在符合本条其他条文及 第26L 及 26M条 的规定下,如属以下情况,则可容许某人( 纳税人 )在某课税年度,就根据自愿医保计划保单在该课税年度为某受保人缴付的合资格保费,作出扣除 —— (a) 有关合资格保费,是由有关纳税人或其同住配偶,以保单持有人身分缴付的; (b) 该受保人 —— (i) 是有关纳税人;或 (ii) 在该课税年度是有关纳税人的指明亲属;及 (c) 该受保人 —— (i) 在该课税年度内有任何时间,属根据《人事登记条例》( 第177章 )发出的身分证的持有人( 香港身分证持有人 );或 (ii) 在该课税年度内有任何时间,属未年满11岁,且并非香港身分证持有人,但本身属符合以下描述的个人 —— (A) 除非该受保人是受领养者——在该受保人出生时,其生父或生母是香港身分证持有人;或 (B) 如该受保人是受领养者——在该受保人受领养时,其养父或养母是香港身分证持有人。

留意 (b) 尾的「及」:(a)、(b)、(c) 三项是累积条件,不是各自独立。(c) 项是一项独立门槛——受保人本人必须在该课税年度内有任何时间持有香港身分证;未满 11 岁而未持有香港身分证的,先可以行出生或受领养时父母持有香港身分证那条路。一个 60 岁以上、从来未领过香港身分证的父母,即使 (a)、(b) 两项都符合,扣除一样申请不到。香港政府一站通「扣除资格」一段把三项并在一句,中文版逐字:

如你或你同住配偶根据自愿医保计划保单,以保单持有人身分为受保人缴付合资格保费,可申请有关扣除。 受保人必须为你自己或在有关课税年度内是你的指明亲属 及 必须在该课税年度内任何时间持有香港身分证; 或 在有关课税年度内有任何时间属未满11岁且未持有香港身分证,但受保人在出生时或被领养时,其生父母或养父母是香港身分证持有人。

这项条件与「保险公司收不收你」是两件事。医务卫生局常见问题问题 29,中文版逐字:

问题29. 假如我并非香港居民,我可不可以投保认可产品? 可以。但受保人必须为香港居民,有关保单方可申请税务扣除。根据自愿医保计划的规则,若受保人为香港居民及年龄介乎15天至80岁,参与计划的保险公司必须考虑有关受保人投保认可产品的申请。尽管如此,保险公司可根据其业务常规,自行决定是否接受非香港居民的受保人之投保申请。

「指明亲属」如属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第 26J(2) 条的条件是该亲属在课税年度内任何时间年满 55 岁,或未满 55 岁但有资格根据政府伤残津贴计划申索津贴。

8,000 元是一个上限,不是一个定额。 香港政府一站通「可获容许的扣除额」一段,中文版逐字:

每名纳税人就每名受保人可获容许的扣除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款额或指明最高扣除额,数额以较低者为准。2020/21 及其后课税年度的指明最高扣除额为8,000元。

(该页写「2020/21 及其后课税年度」;《税务条例》附表 3E 写的是「2019/20课税年度及其后的每个年度」,第 26H 条亦订明本分部适用于「于2019年4月1日开始的课税年度,及其后的所有课税年度」。两处均为现行文本,本文照录,并以法例为准。)

而超出上限那部分是会失效的,不会留返落下一年。 税务局《释义及执行指引》第 56 号(经修订)第 25 段讲明这一点。该指引只有英文版——税务局中文指引索引页自己写着第 56 号只发出英文版——故此以下只以英文原文引述:

Qualifying premiums in excess of the statutory maximum deduction for any year will lapse. The excess of premiums paid cannot be carried forward and claimed as deduction in any subsequent year of assessment.

译文(本文自撰,非中文版原文):任何一年超出法定最高扣除额的合资格保费会失效;超出的已缴保费不可结转,亦不可在其后任何课税年度申索扣除。

为什么这一点在 60 岁以上的个案度特别实际: 上文保费表显示,65 岁仍接受新投保的 34 个保费栏,年度标准保费由 $7,452 至 $22,250;80 岁同一批栏位由 $12,792 至 $41,888。也就是说,帮一个 65 岁以上的父母投保,保费好大机会已经高过 8,000 元;高出那部分当年扣不到,亦不会累积落下一个课税年度。

税务局常见问题(页面标示最后修订日期 2026 年 5 月 4 日)第 2 题(两名纳税人、同一受保人),中文版逐字:

答: 可以。多于一名纳税人可在同一个课税年度就同一名受保人申索合资格保费的税务扣除。但每名纳税人就每名受保人可获最高的扣除额为8,000元。因此,该名纳税人可于2025/26课税年度申请8,000元(上限)的税务扣除;而他的哥哥则可申请2,000元的税务扣除。

同一页英文版同一题,逐字:

A: Yes. There is no limit on the number of taxpayers who can make a claim for tax deduction for the same insured person. However, the maximum deduction allowable to a taxpayer for each insured person is capped at $8,000. Taxpayer and his brother can claim a deduction of $8,000 (cap) and $2,000 for the year of assessment 2025/26 respectively.

同一页第 3 题(一份保单、两名保单持有人),中文版逐字:

答: 可以。如自愿医保计划保单有多于一名保单持有人,则根据该保单而缴付的合资格保费,须视为由所有保单持有人以相等份额缴付。纳税人及他的哥哥于2025/26课税年度每人可申请6,000元的税务扣除。

也就是说:一份保单有两名保单持有人时,实际谁付钱是不计数的,一律当作均分——该题的例子入面,实际付 $8,000 的一方只可以当作付了 $6,000。

上文所引第 26K(1) 条的开首一句,把整条扣除规定为在符合本条其他条文及第 26L 及 26M 条的规定下才运作,所以这两条要一起看。 第 26L(2) 条处理夫妇同时申索,中文版逐字:

(2) 就已缴付保费而言,可根据 第26K条 ,容许有关已婚人士或其配偶,或上述两者,作出扣除,前提是 —— (a) 他们各自为有关受保人获容许的扣除,不超过 附表3E 就有关课税年度所指明的款额;及 (b) 他们获容许的扣除总额,不超过已缴付保费。

也就是说:夫妇二人各自受 8,000 元上限规限之外,二人合计的扣除亦不得超过实际已缴付的保费——一份 10,000 元的保费,两夫妇不可以各扣 8,000 元。

第 26M 条处理保费获退还的情况,中文版逐字:

(2) 有关的已缴付合资格保费,须视为已按退还的款额扣减。 (3) 此外,如有关款项是在某人就已缴付的合资格保费申索 第26K条 所指的扣除后,方才退还,则 —— (a) 该人须在款项退还当日之后的3个月内,将退款一事以书面通知局长;及 (b) 如有关扣除已获容许,则尽管根据 第60条 作出补加评税有任何时限,评税主任仍可在考虑有关扣减后,根据该条对该人作出补加评税。

香港政府一站通同一页写明未有通知的后果,中文版逐字:

如纳税人在没有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未有在指定期间内就获退还保费一事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税务局局长会考虑施行罚则。税务局局长会考虑向纳税人征收罚款或就少征收税款评定补加税。

下文引述的冷静期条文(范本第二部分第 2 节)就是其中一个会产生退还保费的情形:在冷静期内取消而未曾获赔偿,保费会获发还——退还之后,如果当年已经申索过扣除,通知局长的责任同时间限就跟住第 26M(3) 条走。

这度有一个中英文本的分别,会影响「仔女帮父母买」这个情况——但要连埋同一条的下半句一起读。 《实务守则》2.6 条,中文版完整逐字:

2.6 保险公司必须考虑符合以下情况的认可产品投保申请 – (a) 一份保单有多于一名保单持有人;及 (b) 保单持有人与受保人并非同一人。 保险公司亦可根据其核保准则,不接受符合上述(a) 及/或(b) 情况的申请。在这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向消费者解释原因,并采取一致的准则及确保相关资料最少透过其公司网站发布以供查阅。

英文版同一条,完整逐字:

2.6 Companies are required to consider applications for Certified Plans that involve – (a) more than one Policy Holder per policy; or (b) Policy Holder and Insured Person not being the same person, unless a Company adopts Underwriting practices that do not accept (a) and/or (b) above. In such cases, the Company should explain the reason to the consumers, consistently apply the relevant practices, and ensure that the relevant information is readily accessible at least through their company websites.

两个文本在列项连接词上不同: 英文 (a) 之后用 “or”,中文 (a) 之后用「及」。但两个文本的下一句都用「(a) 及/或(b)」/“(a) and/or (b)”,即是两边都容许公司按其核保准则,不接受只符合其中一项的申请。所以就算按中文文本读成两项同时成立先触发「必须考虑」的责任,这项责任本身亦不是「必须接受」。本文照录两个文本,不作调和。

但同一句还有一项用得著的保障:公司如果按核保准则不接受这类申请,应向消费者解释原因、采取一致的准则,并最少透过公司网站公开相关资料。也就是说,仔女帮父母买而被拒,你可以要求对方讲原因,也可以去该公司网站找它自己公布了的准则。

什么人最需要知: 打算做保单持有人、帮 60 岁以上父母投保的人。扣税资格看保单持有人,核保看受保人,两者是两个人;而一份保单如果有两名保单持有人,扣税一律当作均分,同谁实际付款无关。另外两件事要一起记住:法例第 26K(1)(c) 条要求受保人本人持有香港身分证(未满 11 岁另有父母条件),这项是独立于 (a)、(b) 的门槛;而每名受保人每年 8,000 元是封顶,保费高过这个数的部分当年失效、不可以结转。


买完之后最常出事的是什么?

冷静期不是一个固定的 21 日,而是一个最低要求;索偿争议最集中在条款诠释。

保单范本第二部分第 2 节,中文版逐字:

(a) 取消要求必须由【如适用“保单持有人签署,并确保"】本公司于冷静期内直接收到该要求。冷静期为紧接下列文件交付予保单持有人或保单持有人的指定代表之日起计的【输入一个不少于 21 日的日数】______日的期间– (i) 本条款及保障和保单资料页; 或 (ii) 冷静期通知书; 以较早者为准。为免生疑问,交付本条款及保障和保单资料页或冷静期通知书当天并不包括在计算 【输入一个不少于21 日的日数】______日的期间内。然而,若第 【输入一个不少于21 日的日数】_______日当天并非工作天,则冷静期将包括随后的工作天的一天在内; 及 (b) 若曾获赔偿或将获得赔偿,则不获发还保费。 上述取消的权利并不适用于续保 。

守则 4.15 条,中文版完整逐字:

4.15 冷静期的期限为21 天(保险公司亦可提供更长的期限),由保单或冷静期通知书交付予保单持有人或保单持有人的指定代表起计算,以较早者为准(有关冷静期及冷静期通知书的细节见附件A)。

也就是说:范本入面「21 日」是一个下限,实际日数由每份保单填写;交付当日不计入;如果最后一日不是工作天,期限顺延到之后的一个工作天;已赔或将赔就不退保费;续保时没有冷静期。

由旧保单转去认可产品,会不会触发重新核保要视乎个别安排,不是一个必然的动作。 消费者委员会 2020 年 1 月 15 日《选择》月刊第 519 期,中文版逐字:

留意转移保单是否需重新核保或披露最新健康状况,若需重新核保,有机会就当时的已知病症加设不保事项或附加保费。即使是未知的病症,新保单亦有机会于保单开始的数年只提供部分保障;

索偿争议的实际分布。 保险投诉局 2025–2026 年报(统计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中文版逐字:

在447 宗已审结的索偿相关投诉个案中,有113 宗个案在投诉局秘书处的调停下,保险公司与索偿人双方达成和解,无需进一步转交投诉委员会处理。另有194 宗个案的表面证据不成立,而84 宗个案的索偿人撤销投诉,余下的56 宗个案(12.5%)则交由投诉委员会审理(见图五)。投诉委员会裁定11 宗个案的投诉人得直而可获赔偿,而支持保险公司赔偿决定的个案则有45 宗(见图六)。

同一份年报的分类:447 宗已审结索偿个案入面,住院/医疗保单占 205 宗(46%),是最大的单一类别;按投诉性质分,「保单条款的诠释」244 宗(54.5%)、「不保事项」76 宗(17%)、「没有披露事实」60 宗(13.5%)。

这些数字有一个重要限制:保险投诉局不会把自愿医保认可产品同其他医疗保单分开统计,「住院/医疗」涵盖整个个人及团体住院保险市场。

至于「投保前看一看保监局的投诉数字来选公司」这个做法:本文做不到,亦找不到可以做到的公开资料。 保险业监管局《投诉统计》按报告期发布(索引所列最近一期为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本文未能取阅该局各期报告文件的内容,故此无法陈述其内容是否按公司或产品线分列。目前唯一一个自愿医保专属的投诉数字,是立法会 2021 年 6 月文件所载:计划实施首两年,食物及卫生局接获 3,133 宗查询及 73 宗投诉。这个数字已有五年,亦没有按公司分列。

什么人最需要知: 已经持有多年旧医保、想住转去认可产品的人——转保会不会触发重新核保要视乎个别安排,不是一定会;但如果需要重新核保,这段时间新出现的病症,在新保单度就有机会变成「已知」。守则另订明,未知的投保前已有病症的等候期可按现有保单的生效日期起计,不一定由零重新计起——转保前值得问清楚对方按哪一条计。


有没有人真的评估过这个计划有没有用?

没有。政府自己在立法会讲明,而学术文献亦找不到实施后的评估。

2024 年 12 月 4 日立法会五题(代理医务卫生局局长李夏茵医生答复),中文版逐字:

自愿医保计划推出至今约五年,其中三年横跨新冠疫情,期间香港市民使用私营医疗服务大受影响,其使用量及就医的地方亦有别于新冠疫情前的状况,故此目前断言计划成效言之尚早。

英文版同一句:

It is thus premature to draw any conclusion on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scheme at this very stage.

议员问的是会否进行中期检讨及订立参与人数目标;答复没有订立任何目标。

同一份答复的数字,中文版逐字:

截至二○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自愿医保认可产品的保单数目约为1 341 000张,其中97%受保人购买「灵活计划」……在所有受保人当中,超过一半(约53%)为40岁以下人士,约35%为40至59岁人士,约12%为60岁或以上人士。较多的年轻人投保,亦切合我们鼓励市民趁年轻去投保的政策导向。

也就是说:全部受保人当中,60 岁或以上只占约 12%(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而政府自己把年轻投保人比例高列为政策取向达成的迹象。同一份答复亦载,2020/21 至 2022/23 三个课税年度申请扣除的纳税人数目分别为 247 000、329 000 及 404 000 名,2022/23 课税年度约 74% 受保人可获全数税务扣除。

什么人最需要知: 想知道「这个计划行不行得通」的人——官方没有评估,学术文献亦没有实施后的评估。你要自己决定的,是条款同价钱,不是计划成效。


下一步应该怎样做

  1. 先分清楚「保证续保」与「保证受保」。 认可产品保证的是续保与不再核保,不是一定收你;第一次投保仍然要过核保。
  2. 投保前把已有的病症如实讲出来。 判断用的是「一般审慎人士理应已可察觉」这个测试,不是「申请表上有没有问到」。
  3. 看保费表的时候,看清楚那是今日的价,不是你将来会付的价。 政府自己叫你不要把它当成将来的价目。
  4. 如果被拒保,你可以要求对方讲理由。 公司按核保准则拒绝时要说明,相关准则也要在公司网站公开。
  5. 帮父母买之前,分清楚保单持有人与受保人。 扣税资格看保单持有人,核保看受保人,两者可以是两个人。
  6. 把公立那条路一起算进去。 现行的一万元全年上限不是自动封顶,也不涵盖所有项目与轮候时间,另有医疗费用减免机制。

常见问题

60 岁以上、从来未买过医保,还可不可以投保?

常见问题问题 28 及合规规则 2.11 条把「必须考虑 15 天至 80 岁香港居民」的责任订明在标准计划身上,标准计划不得针对特定年龄层。但问题 30 同时写明公司经公平合理核保后可以拒绝。必须考虑不等于必须接受。

「保证续保至 100 岁」实际保障到什么?

保证续保至 100 岁,期间公司无权因健康变化重新核保、加个别附加保费或加不保项目;保单持有人要求减保障亦不可触发重新核保。但续保以缴付保费为前提(第二部分第 15(a) 条),而第四部分第 2 节容许公司按整个认可产品整体调价,调幅没有上限。

60 岁之后保费会不会好贵?

见上文保费表:65 岁 34 个保费栏由 $7,452 至 $22,250(男),80 岁同一批栏位为 $12,792 至 $41,888(男)/$11,964 至 $41,888(女)。这些是今日该岁数的价目,不是你将来会付的金额。

65 岁投保、被加保费或者被拒的机会有几大?

没有任何官方来源公布过按年龄分层的核保结果。唯一有分母的是立法会 2021 年 6 月文件的 97%/>89%,但该批保单 71% 属旧保单转移、53% 受保人在 40 岁以下。被加费或被拒时,守则 5.12、5.13 条给你要求书面说明及上诉的渠道。

「投保前未知的已有病症」是否有 3 年限期?

没有。保单范本第八部分的定义只讲保单签发/生效日之前,没有回溯年期;实际披露年期由核保时的标准化问题逐条订明,常见问题问题 55 的例子用 5 年。

帮父母买,扣税实际扣到多少?

每名纳税人就每名受保人每年上限 8,000 元,取上限同实际支付款额之中较低者;超出部分当年失效,不可结转下一课税年度。三项法定条件要同时符合:保费由纳税人或其同住配偶以保单持有人身分缴付、受保人是纳税人本人或其指明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须年满 55 岁,或未满 55 岁但合资格申索政府伤残津贴)、受保人本人持有香港身分证(未满 11 岁另有父母条件)。夫妇二人合计的扣除亦不得超过已缴付保费。

不买的话,公立医院最坏会使多少?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合资格医疗费用及收费」设每年一万元上限,无需经济审查,但要自己申请先开得到,而且四项资格缺一不可:必须为符合资格人士(见上文定义——单纯持有香港身份证不一定自动计入,如张身份证是凭已失效的入境/逗留准许获发则除外)、该年度累计缴付的合资格医疗费用及收费已达一万港元、申请时在医管局辖下无任何拖欠、所接受的医院服务不得被医管局裁定为无临床需要。达标后经 HA Go 或医院缴费处递交,每年重新申请、按历年计、次年 3 月 31 日前提交(迟交不获接纳),评估通常需时 14 天;自费药物及医疗器械不在涵盖范围,亦不涵盖轮候时间。换句话讲,最坏情况不是「一万元封顶」,而是「一万元加上上限不涵盖的项目」。另有医疗费用减免机制。

本文不作陈述的事项

  • 没有官方对自愿医保计划成效的评估。 政府在 2024 年 12 月 4 日立法会答复表明「目前断言计划成效言之尚早」,并无订立参与人数目标。学术文献方面,只找到两篇均在 2019 年 4 月实施前发表的研究。
  • 没有任何按年龄分层的核保结果数据(接受率、附加保费幅度、不保项目数目、拒保率),官方或非官方来源皆无。本文不列出任何按年龄的核保机率。
  • 附加保费的幅度、投保时可加的不保项目数目,均未见任何上限。《实务守则》、《保单范本》、《产品的合规规则》中都无。
  • 保险业监管局《投诉统计》各期报告文件,本文未能取阅。 该局网站的索引页可以读到,列出八个报告期;但报告文件本身在本文编写期间无法取得,所以本文不陈述其内容,亦不陈述当中有没有按公司或产品线分列的数字。唯一自愿医保专属的投诉数字是 2021 年立法会文件的 73 宗(实施首两年)。
  • 2021 年之后再无自愿医保的索偿或投诉数据公布。
  • 同一份 Research Brief 第 4.3 段的中英文本,对「被剔走的是哪一项产品特点」写法不同:英文版写 “guaranteed acceptance”,中文版写「保证续保」。本文该段只引述中文版自身文字,实质内容取自 2017 年咨询报告第 7.7 段,并在此记录两个文本的分别。
  • 税务局《释义及执行指引》第 56 号只有英文版(税务局中文指引索引页自载该号只发出英文版),因此超出上限的保费失效及不可结转那一句,本文以英文原文引述,译文置于引号之外。同一项扣除的起始课税年度,两个现行官方文本写法不同:附表 3E 及第 26H 条写 2019/20 课税年度起,香港政府一站通该页写 2020/21 课税年度起;本文两个都照录,并以法例为准。
  • 未知的投保前已有病症等候期,中文文本写「按保障限额赔偿百分之二十五」,英文文本写 “25% reimbursement”,没有写计算基础。本文照录两个文本,不宣称任何一个文本管辖;两个版本均为正式版本,具相同效力,局方保留最终诠释权。
  • 政府托管的 33 份标准计划保费表当中,只有 4 份逐项核对过(本文引用其中 3 份的中文版及第 4 份的中英对照版);其余 29 份未逐项核对。跨公司比较采用的是政府自身出版的一览表。
  • 「按保障限额赔偿百分之二十五」在同时触及订明诊断成像 30% 共同保险、或触及个别项目限额时如何运作,官方文件未有说明。
  • 保单范本的续保保证止于 100 岁;100 岁之后的安排,范本的终止条文并无处理。

资料来源

本文根据上列官方来源编写;资料日期:2026 年 8 月 2 日。本文属一般资讯,不构成医疗建议,亦不构成受监管的保险建议。个别医疗需要由医生决定;个别投保、核保及税务安排视乎个人情况,由专业人士按个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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